信息來源:中國招標采購導航網(http://www.chinainfoseek.com)
招標編號:SHX201203032
招標代理:江蘇志遠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業主單位:泗洪縣城北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管理處
報名截止:2012-04-02
所屬地區:江蘇
所屬行業:水利橋梁建筑
泗洪縣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工程(2011年)已經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于縣財政撥款,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工程地點:泗洪縣洪橋片
1.2工程規模:項目總投資約2750萬元
1.3工期:60日歷天
1.4質量要求:合格
1.5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按工程進度分期付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合同價款的60%,竣工驗收一年后付至工程結算價款(經有資質的造價咨詢機構結算審計)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驗收2年后付清。
1.6本工程共分3個標段,招標內容:泗洪縣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工程(2011年)
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一標段:泗洪縣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工程(2011年)(一標段),造價約750萬元。
二標段:泗洪縣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工程(2011年)(二標段),造價約850萬元。
三標段:泗洪縣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工程(2011年)(三標段),造價約1150萬元。
每位申請人可同時申請上述3個標段的投標,但只可中其中1個標段
2.資格審查方法:本工程招標采用(資格后審)。如投標申請超過9家的,將通過隨機抽取方式選擇9家投標申請人入圍投標。
3.評標方法本工程采用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具體評標細則附后。
4.申請人資格要求4.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等級或水利水電工程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等級;
4.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資質等級:市政專業或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質;
4.3投標人具備泗洪縣招投標市場準入資格;投標人在投標截止前必須足額繳納年額保證金,根據洪政辦發[2011]147號文件要求,本工程投標單位應在投標截止前繳納年度投標保證金(投標單位必須繳納年度投標保證金,泗洪縣內企業必須繳納40萬,泗洪縣外企業必須繳納80萬,否則拒收投標文件。)
4.4其他條件:1、具備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2、具備泗洪縣招標投標市場準入資格;3、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4.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4.4.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的企業;
4.4.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嚴重違約或者違規用工、拖欠工人工資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4.4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4.4.5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4.4.6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人員,且在投標時能夠提供本單位近半年內為其辦理的社會養老保險憑證。
4.4.7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4.8企業必須取得泗洪縣招標投標市場準入證(具體申報條件和辦法請登錄www.shzbtb.com.cn“資料下載”欄目查詢,聯系電話:0527-89889050);
4.4.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報名要求
5.1本工程采用(1)或(2)報名方式
(1)招標投標服務中心報名。報名申請人請于2012年3月28日至2012年4月2日,每天8:30-17:30,攜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到泗洪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泗洪縣長江路北側建設大廈南樓六樓)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2)網上報名。申請人于2012年3月28日至2012年4月2日,登陸泗洪縣招標投標網站(http://www.shzbtb.com.cn)進行網上報名,
申請人網上報名未領取加密鎖的,請與泗洪縣招投標管理辦公室法規科聯系,咨詢電話:0527-89889050。
6.招標文件、圖紙等資料的獲取及費用
6.1招標文件、光盤等資料費用共計:600元/標段(投兩個標段費用:800元,投三個標段費用:1000元),圖紙押金2000元,中標不退。
6.2購買招標文件后不投標的,應當至少于開標前3天告知招標人(招標代理),不告知或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投標的,將被記不良行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間,其他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標人可以據此不接受其投標。
7.招標人:泗洪縣城北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管理處
地址:泗洪縣水務局
聯系人:陳闖
電話:13951060976
郵編:223900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志遠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縣青陽北路三里小區3號樓303室
聯系人:莊敏
電話:0527-86225698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一、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將從工程造價、施工組織設計、工期、質量、項目經理答辯、獎項計分6個方面按照本章確定的評分標準進行綜合計分,評分采用百分制,分項得分保留兩位小數,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綜合評分相等時,以投標報價低的優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由招標人自行確定。
二、評審程序
(一)清標。清標小組由本地所有評標專家組成。清標內容及步驟如下:
第一步對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及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進行清標。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形式評審標準:
清標因素 清標標準
投標人名稱 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一致
投標函簽字蓋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
投標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
聯合體投標人 提交聯合體協議書,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如有)
報價唯一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 ……
2、資格標準:(適用于資格后審)
清標因素 清標標準
營業執照 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安全生產許可證 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資質等級 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總則1.5條款規定
財務狀況 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總則1.5條款規定
類似項目業績 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總則1.5條款規定
企業信譽 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總則1.5條款規定
項目經理資格 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總則1.5條款規定
其他要求 符合5.1.3條款規定
聯合體投標人 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總則1.5條款規定
…… ……
3、響應性清標:
清標因素 清標標準
投標范圍 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規定
工期 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3.2項規定
工程質量 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3.3項規定
投標有效期 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3.1項規定
投標保證金 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4.1項規定
權利義務 符合第四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規定
電子文件 符合3.6.5規定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給出的范圍及數量
技術標準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規定
…… ……
第二步經濟標清標。剔除出現重大偏差投標單位,對所余各投標單位的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
第三步形成書面的清標報告
(二)組建評標委員會
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依法組建,成員由7人組成,從專家評委庫中隨機抽取7人。
(三)初步評審標準
評標委員會核對清標情況,確認有效投標單位及投標價格,對投標人進行澄清、說明或補正。投標人應當按照要求進行澄清、說明或補正,投標人拒絕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其投標。
(四)詳細評審
分值構成:
施工組織設計20分,工程造價70分,工期2分,質量2分,答辯2分,投標人經歷及業績4分,總分100分。
1)施工組織設計評審:(20分)
評審因素 評審標準
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計,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段劃分; 滿分2
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 滿分2
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 滿分2
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質量保證措施; 滿分2
安全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措施; 滿分2
項目管理班子的人員配備、素質及管理經驗; 滿分2
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 滿分2
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 滿分2
雨季施工、已有設施、管線的加固、保護等特殊情況下的施工措施; 滿分2
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應用 滿分2
施工組織設計評分獨立匯總,匯總時必須在所有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再進行平均,計算各投標人實際得分。
2)工程造價評審(70分)
(1)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做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由評標委員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作廢標處理。
(2)評標基準價
評標基準價=各投標人的報價中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格,但是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本工程招標人設定投標人投標報價下限:
以低于招標控制價的有效投標人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有效投標人為7家及以上時應去掉其中一個最高報價和一個最低報價)的93%作為投標最低控制價(投標最低控制價經一次計算確定后不得調整),低于投標最低控制價的視同低于成本,作廢標處理。
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相比較,每高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工期(2分)
滿足招標文件中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
4質量(2分)
滿足招標文件中質量要求的得基本分。
5、項目負責人答辯(2分)
(1)項目負責人陳述(1分)
工程情況熟悉,重點部位管理控制思路清晰,控制節點科學合理,得分不低于0.8分;情況基本熟悉,思路基本清晰,節點基本明確,得分不低于0.6分;工程情況尚熟悉,得分不低于0.4分;工程情況不熟悉,對工程重點部位控制無準備,得分不高于0.3分。
(2)項目負責人答辯(1分)
項目負責人答辯的問題由評標委員會現場確定,但不得對投標人提出不同的問題。回答問題準確的,得分不低于0.8分;回答問題基本正確的,得分不低于0.6分;回答問題一般的,得分不低于0.4分;回答問題不對或與提出的問題無實質性聯系的,得分不高于0.3分。
項目負責人陳述及答辯評分獨立匯總,匯總時必須在所有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再進行平均,計算各投標人實際得分。
6、投標人經歷和業績計分(4分)
對于投標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工程獲得省轄市級市優、省優、魯班獎獎項的給予計分。其中,省轄市級市優最高計0.3分,有效期一年;省優最高計1分,有效期二年;魯班獎(含國家工程建設質量獎審定委員會評審的“國家優質工程”、中國建筑裝飾協會評審的“全國建筑工程裝飾獎”)最高計1.5分,有效期三年。按承擔工程數量進行評分,同一項目只按最高獎項計分。該項最多得3分。
對于投標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工程獲得省轄市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評定的“文明工地”獎項的給予計分。其中,省轄市級最高計0.1分,省級最高計0.3分,國家級最高計0.5分,有效期均為一年。按承擔工程數量進行評分,同一項目只按最高獎項計分。該項最多得1分。
上述獎項不是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所承接的工程不予認可。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所承接工程的其他獎項也不予認可。獎項必須提供獲獎證書原件,否則不予認可。
7、投標人或項目負責人在投標截止日前一年內被有關行政監督、主管部門記錄不良行為的扣2分/次(因部門聯動處罰的不重復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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