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中國招標采購導航網(http://www.chinainfoseek.com)
招標編號:TXS20120301701
招標代理:江蘇國興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業主單位:泰興市宣堡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報名截止:2012-03-30
所屬地區:江蘇
所屬行業:水利橋梁建筑
工程名稱:泰興市宣堡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的招標公告(二次)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泰興市宣堡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已由泰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泰發改投[2011]102號文批準建設,現委托江蘇國興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招標事宜。建設資金來自鎮自籌和國有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污水處理一期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工程地點:宣堡鎮宣堡港南側、振發路兩側
(2)總投資額:842.14萬元
(3)招標工期:220日歷天
(4)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合格后5個月內付至合同價款的70%;審計結束后一年內付至合同價款的25%;留合同價款5%的質量保修金質保期滿后2個月內付清;以上付款基數均為合同價扣減發包人的暫列金、甲供材價等非承包人施工的項目款。
2.2招標范圍
(1)本招標工程共分1個標段;招標內容:工程量清單中注明的工程內容。
(2)工程規模:一期工程建設規模為1萬m3/d(粗格柵及提升泵房、細格柵及旋流沉砂池、綜合水池、二沉池、污泥回流泵房、混凝纖維濾池、消毒池、污泥處理間等構建筑物,綜合樓、傳達室、變配電間等附屬建筑)。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證書,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不良行為:有不良行為正在公示(公告)期間的;
(2)行賄犯罪記錄:近五年內有行賄犯罪記錄的;
4.投標報名
4.1報名時限及地點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投標事務負責人于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時至11:30時,下午14:00時至17:3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江蘇國興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駐行政服務中心515室報名。
4.2報名要求
(1)投標事務負責人報名及購買資料時,須持報名回執碼、本人身份證、經公證的法人授權委托書(含一年內的醫療保險、養老保險清單)。有關投標事務負責人的要求及授權委托書格式按照《關于明確投標事務負責人相關規定的通知》(泰建招(2010)9號)文件執行;
(2)注冊地非本市的建筑施工企業,需持泰興市建設市場管理處辦理的《外地建筑企業進泰備案表》進行報名。辦理備案表,按照《外地建筑業企業進泰備案管理規定》(泰建管(2009)45號)文件執行,咨詢電話:0523-87654191;
(3)企業需到泰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辦理誠信庫CA認證,并登錄泰興市企業誠信庫,完善、核驗相關信息。咨詢電話:0523-86890815。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通過上述報名者,請于2012年3月30日15:30時起到江蘇國興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泰興市行政服務中心515室)購買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在購買招標文件前須繳納投標保證金。
5.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光盤費用:100元,標書售出后不退。圖紙押金1000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5.3投標保證金須從投標人的基本賬戶匯出,并攜帶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開戶許可證原件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換取繳款收據。投標保證金金額:壹拾陸萬元人民幣,繳納形式:電匯,戶名:泰興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帳號:32001766344052501958,開戶銀行:建行泰興市中興路分理處。
6.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確定投標人,具體審查條件見附件一。本工程采用合理低價法評標,具體評標細則見附件二
7.投標人參加招標投標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投標文件的遞交須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投標事務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同時遞交;
(2)項目負責人須出席開標活動;
(3)其他有關注意事項見泰興市建設工程信息網。
8.聯系方式
招標人:泰興市宣堡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興市宣堡鎮人民政府3樓
郵編:225400
聯系人:吳志生
電話:0523-87813333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國興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濟川路36號4樓
郵編:225400
聯系人:趙迎
電話:13852845818
附件一: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確定投標人,資格審查條件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經公證部門公證的法人授權委托書公證件(包括附件)原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5)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證(原件及復印件);
(7)主要施工人員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等);
(8)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及項目部組成人員與投標人簽訂的勞動用工合同以及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關于社會保險證明材料的格式、查詢方式等事項,請登陸www.txzbtb.com查詢泰建招〔2011〕2號《關于明確投標單位提交相關人員社會保險格式及查詢辦法的通知》;
(9)近兩年(2009、2010年度或2010、2011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原件及復印件);
(10)由泰興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交納投標保證金的收據復印件;
(11)提交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原件及復印件);
(12)投標承諾書(與招標文件附件對應);
(13)外地建筑業企業進泰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指企業注冊地不在泰興市區域范圍以內的企業);
(14)投標文件編制人員情況表。
附件二:
工程評標由評標委員會依據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進行。經評標委員會初步評審確認為無效的投標文件不參加詳細評審,評標委員會針對投標人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進行詳細評審,對投標人的綜合標(含后審文件)、技術標進行審查,是否滿足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及標準的,判定是否合格,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進入商務標的評審。
一、評標分值設置:投標報價92分,計算錯誤及報價偏離6分,投標報價合理性2分。
(一)投標報價:92分
從經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中取所有有效報價的平均值的98%得92分,所有有效報價與之相比每高出1%扣0.5分,每低于1%扣0.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數)。
(二)計算錯誤及報價偏離:6分
投標文件出現本招標文件8.3.1條款需評標委員會修正的計算錯誤,每條扣0.3分,出現本招標文件8.3.2條款需評標委員會修正的報價偏離,每條扣1分,扣完為止。
(三)投標報價合理性:2分
評標委員會根據投標文件中不平衡報價數量和對投標總價的影響程度進行評分。
1、以各投標人“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中的綜合單價(報價偏離的,以修正后的報價為準)中去掉一個最高價和一個最低價后的算術平均值(若≤5家時取平均值)作為基準值,各投標人投標報價超出該基準值-10%范圍的綜合單價作為不平衡報價。評標委員會根據所有不平衡報價與基準值之間的價差和工程正式預算中規定的工程數量,計算出合價差。
2、以各投標人措施項目費總額(報價偏離的,以修正后的報價為準)中去掉一個最高價和一個最低價后的算術平均值(若≤5家時取平均值)作為基準價,各投標人投標報價超出基準值-10%范圍的作為不平衡報價,評標委員會根據所有不平衡報價與基準值之間的價差,計算出合價差。
所有合價差總額與該投標人總報價相比,每1%扣0.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數),扣完為止。
二、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推薦不超過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標候選人。經評標委員會評審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標候選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標人得分相同時,則投標報價低的投標人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標候選人,如投標報價也相同,招標人可從中選定或抽簽確定中標人。
三、招標人按招標文件規定的定標辦法確定中標人,中標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標文件規定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而在規定時限內未能提交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序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依此類推。
四、本辦法未盡事宜,由評標委員會依據有關法規研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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