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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湖南省國鼎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業主單位:平江縣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指揮部
報名截止:2011-11-29
所屬地區:湖南
所屬行業:水利橋梁建筑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平江縣污水處理設施改擴建二期土石方工程施工已由湘發改環資[2011]1335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財政撥款。招標人為平江縣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指揮部,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省國鼎招標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平江縣污水處理設施改擴建二期土石方工程施工
2.2建設地點:平江縣城關鎮
2.3規模:土石方總挖量29440.5立方,總填方4458.4立方外運總方24982.1立方,計劃投資約152萬元。
2.4工期要求:30天(日歷天)
2.5質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原建設部80號令規定
2.7招標范圍:土石方挖運填
2.8標段劃分:共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
3.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為相關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具體要求詳見詳見湘建建[2010]109號文要求。
3.4、外來企業必須是巳按湘建建【2010】136號文辦理了入湘登記證備案手續的企業;
3.5、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平江縣土石方工程評標定標試行辦法”
5.投標保證金
每個投標人交納的投標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叁萬元(30000.00元)整,預交低價中標差額履約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柒萬元整(70000.00元),共計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投標保證金及預交低價中標差額履約保證金必須從投標人的銀行基本賬戶以實時電匯或轉賬的方式,在2011年11月29日16:30前匯至湖南省國鼎招標咨詢有限公司賬號上(以到賬時間為準),否則投標人報名無效,資金沿來款渠道返回投標人的基本賬戶。(戶名:湖南省國鼎招標咨詢有限公司;開戶行:中國銀行平江支行,帳號:597657360541)
6.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6.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從2011年11月23日~2011年11月29日17時(北京時間,下同)止,請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擬任本項目建造師持本人身份證、單位介紹信、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建造師證、技術負責人證、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證(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標準員、機械員)及以上相關人員社保證明、遞交投標保證金銀行憑證、入湘登記證(省外企業提供)等原件(以上資料備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份),到平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江縣政務中心一樓)報名。購買招標文件。
6.2招標文件售價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書面方式。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11年12月13日15時00分,地點為平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3投標人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企業法定代表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否則,招標人不予受理。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和平江縣政府網上發布。
9.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項目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平江縣發展和改革局、平江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電話:0730-6284469。
10.聯系方式
招標人:平江縣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指揮部
地址:平江縣城關鎮
郵編:414500
聯系人:黃先生
電話:13874007789
電子郵箱: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省國鼎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岳陽市金鶚中路中環大樓六樓
聯系人:何強
電話:0730-6261398
傳真:0730-6261398
郵箱:34961636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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