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和建設好江西的生態環境,江西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加快全省縣(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決定,擬用兩年時間建成全省縣(市)污水處理設施。現就第二批污水處理設施項目主要設備采購向國內公開招標。
一、項目概況
江西省第二批縣(市)污水處理設施項目已經江西省發展改革委員會批準立項,由省財政牽頭融資。項目分布在全省36個縣(市),項目法人由當地政府負責組建,單個項目建設規模分別為日處理污水6000噸、10000噸、15000噸、20000噸、30000噸、40000噸等。
二、招標范圍及標包劃分
招標范圍:第二批實施項目中的36個縣(市)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所需工藝、電氣、自控設備及近期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所需潛水泵。
標包劃分:第一包,格柵間設備;第二包,沉砂池設備;第三包,倒傘式曝氣機;第四包,轉碟式曝氣機;第五包,潛水推流器;第六包,刮吸泥機;第七包,污泥濃縮脫水間設備;第八包,閘(堰)門類;第九包,標準閥門類;第十包,污水(泥)潛水泵;第十一包,高低壓開關柜;第十二包,紫外線消毒設備;第十三包,儀表設備與自動化控制系統。
三、投標人必備條件
(一)所有標包的投標人及投標產品必須具備如下共同條件:
1、投標企業必須:①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②有穩定的運營業績和良好的銀行資信、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資產未被司法部門接管或凍結;③有較大的生產或經營規模,較強的生產、研發能力,有足夠的技術力量指導各建設單位完成設備的安裝調試和提供及時有效的售后服務;④截止到 2007年12月31日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論證。
2、投標產品必須:①符合企業的法定經營范圍和國家強制性要求;②應具有較優的性價比,較高的市場占有率。
3、 2008年6月30日前,第三包、第四包、第七包的投標企業實際注冊到位資本不得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第十三包的投標企業注冊到位資金不得少于500 萬元人民幣;其余標包的投標企業注冊到位資金不得少于800萬元人民幣。注冊資金為外幣的按報名當日匯率換算為人民幣。
4、投標人不得轉包、掛靠,投標產品不得貼牌,一經發現取消投標資格并視情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二)投第1包至第11包的企業及產品,除必須具備共同條件外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投標產品必須:自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至少十個2萬噸(含)以上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第十一包須在至少十個單項合同金額80萬(含)以上工業項目)投入運用且有良好的運行業績。
2、只有自有品牌專業生產企業才能參與本項目投標,經銷商、中介機構不得參與投標。
(三)投第12包、13包的企業及產品除必須具備共同條件外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投第12包的產品必須:①于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至少3個2萬噸(含)以上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投入運用且有良好的運行業績;②原產地在境外的,其投標人須為在國內注冊的子公司或合資公司或有3年以上授權的銷售公司。
2、投第13包的企業必須:①具有工業與信息化產業部(原信息產業部)頒發的信息化系統集成二級(含)以上資質,或建設部頒發的電子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②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至少三個2萬噸(含)以上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完成過自動化控制系統集成(含儀表和自控),且有良好運行業績。投第13包的儀器、儀表產品必須:①獲得投標產品制造商的授權;②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至少10個2萬噸(含)以上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投入運用且有良好運行業績。
四、招標人對投標人的投標要求
(一)每個生產企業只能選擇本企業生產的一到兩種自有品牌產品參加本項目一到兩個標包的投標。一旦有一個產品中標則不能參加第二個標包的投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只能由一個法人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1、同一個人在兩個及兩個以上企業任法人代表的;
2、同一集團母子公司之間,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或有人事隸屬關系的,或有資金控(參)股關系的。
五、報名要求
(一)報名截止日期為2008年12月5日18時整。
(二)報名時必須遞交以下材料:
1、法人委托書原件,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2、營業執照、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等證明企業及其投標產品符合必備條件的全部材料(復印件);
3、充分反映企業規模、生產能力的材料;
4、充分反映投標產品主要技術性能、生產工藝、材質、主要零配件、價位的材料。
(三)報名方式及地點:法人代表委托人持上述規定材料到下列地點現場報名:
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公司招標五處。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號,郵編:330046,聯系人:倪俊、陳裕燕電話:0791-6284946(兼傳真)、6259312,E-Mail:aimingao@yahoo.com.cn。
六、根據工程進度要求,擬于12月1日開始出售資格預審文件,12月8日開始陸續對各標包進行資格預審,請各投標申請人見公告后盡快報名并購買資格預審文件。
資格預審時各投標人須提交符合本公告業績要求的用戶證明。用戶證明應能清楚說明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項目規模、設備投入運行時間、設備運行狀況(要有明確的“ 運行良好”或“運行穩定”的字樣),并寫明出具用戶證明的單位全稱(加蓋公章)及聯系人姓名、聯系方式等,項目委托人通過資格預審選擇一定數量的投標人參加各標包的投標。
七、因本項目時間緊,任務重,在江西省第一批縣(市)污水處理設施項目主要設備招標中中標的企業,應綜合考慮兩批都中標后本企業的資金、人員、生產能力等能否滿足項目建設需要,從而慎重決定是否參與本次投標。如參加,必須書面承諾不因本企業原因影響合同的履行。
八、項目委托人(江西省縣(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咨詢電話:0791—8863134、8861049、621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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