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環保組織舉報的多省漏報工業園區水污染防治進展的問題,目前,廣東、四川、黑龍江、陜西等省份已作出回應。
5月15日,廣東環保廳向記者回函稱,經核實廣東有66家工業園區未列入環境部要求的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名單,原因在于“發改委等六部門頒布的《中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簡稱《目錄》)發布時間晚于廣東省環保廳向環境部信息報送的時間,以及相關資料不全等原因,導致廣東環保廳廳上報數據與《目錄》中的開發區名錄有所差異。”
廣東環保廳表示將對《目錄》所列的涉廣東的132家工業園區,特別是未列入報送名單的66家開發區,開展現場核查,并督促未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工業集聚區制定建設方案,明確時間表,對逾期仍未按“水十條”要求的工業園區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工業集聚區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并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
記者注意到,從各省回應內容來看,“漏報”原因主要在于各省向環境部上報名單的時間與發改委等六部門發布的新版《中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簡稱《目錄》)存在時間差,導致部分新增工業園區未列入管控名單,且多數省份的工業園區名單是由其他部門提供給環保廳再上報,導致環保部門核實存在困難。
對此,廣州綠網環境保護服務中心(簡稱“綠網”)研究員丁文章建議,發改、國土、環保、住建等部門之間加強配合協作,共享相關數據,避免部門間數據打架和開發區管理不銜接的問題,確保開發區底數清楚明白。
環境部對未完成“水十條”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任務的園區“掛圖銷賬”,截至4月30日,全國已上報的2356家工業園區,仍有176家未完成任務。
對照開發區目錄發現多省338家工業集聚區可能漏報
“水十條”規定,2017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并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
2月24日,原環保部(現環境部)公示了上述工作的完成情況,根據各省(區、市)報送材料,截至2018年1月底,全國共有涉及廢水排放的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2356家。其中94%的園區按規定建成了污水集中處理設施,91%安裝了自動在線監控設施。公示顯示,北京、天津、山西、上海、江蘇、浙江、山東、廣西、四川等9省(區、市)已全部完成任務。
公示后,綠網結合發改委等六部門頒布的《目錄》分析發現,在四川、廣東、廣西、甘肅、陜西、黑龍江、江蘇等省(區、市)可能還有338家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漏報了水污染防治相關工作情況。漏報的工業集聚區以省級開發區為主,其中涉及到的廣西、四川、江蘇等在環境部的公示名單中屬于全部完成任務的地區。
“我們對前述可能漏報了大量工業集聚區水污染防治相關工作進展的8個地區逐個進行分析發現:漏報的工業集聚區以省級開發區為主,共計有338家,四川、廣東、廣西、甘肅、陜西、黑龍江數量最多,漏報的可能性最大。國家級開發區方面,除廣東、江蘇有不少高新技術開發區漏報外,其他地區普遍有漏報綜合保稅區的情況。”綠網研究員丁文章向記者表示。
4月26日,綠網向環境部舉報了上述情況,并建議發改、國土、環保、住建等部門之間加強配合協作,共享相關數據,避免部門間數據打架和開發區管理不銜接的問題,確保開發區底數清楚明白。
針對上述舉報,環境部水司水固定源處對記者稱,很歡迎環保組織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及反饋,將對這一數據進一步核實。環境部已通知相關省份進行核查。
廣東:有66家未上報,將開展現場核查
對此,記者致函四川、陜西、黑龍江、廣東等相關省份。針對舉報內容,黑龍江省環保廳向記者表示,工業園區名單由省商務廳確定。陜西省環保廳稱因工業園區的統計口徑不一等原因,環境部表態前不便對此事進行回應。
5月15日,廣東省環保廳向記者回復稱,《目錄》中明確廣東省國家設立的經濟技術開發區6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12家、海關特殊監管區域12家,省級開發區102家,共132家。其中,66家已列入廣東省上報原環境保護部100個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名單中,66家未列入。
未列入名單的66家中,有43家已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安裝在線監控裝置并與環保部門進行聯網。剩下的23家中,有3家已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安裝在線監控裝置,但未與環保部門聯網;4家已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但未安裝在線監控裝置;9家未完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工作;3家經深圳市環保部門核實,不屬于工業集聚區;1家尚未得到省政府批復,不屬于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1家目前正在編制規劃環評階段,尚未納入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管理范圍;2家經揭陽市環保部門核實,無相關資料,無法核實園區情況。
廣東省環保廳在回函中表示,將按“水十條”要求,針對《目錄》所列的132家開發區,特別是未列入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報送名單的66家開發區,開展現場核查工作,進一步核實區域內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在線監控裝置安裝及與環保部門聯網等工作的完成情況。
督促未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工業集聚區制定建設方案,明確工程進度表,限期完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的建設工作。逾期仍未完成的,將按照《水十條》有關要求,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工業集聚區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并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
四川:已核實,未漏報
此前,5月2日,四川省環保廳向記者回復稱,經與省經信委聯合核實后,認定四川未發現有漏報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水污染防治相關工作的情況。
四川省環保廳在回復中稱,截至2017年,四川省共有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63家,其中成都綜合保稅區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經請示原環保部,同意將其納入成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統籌考慮。故四川省上報原環保部的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為62家。
而《目錄》為今年2月26日發布,其中四川省有134家園區列入公告目錄,新增71家省級園區。
“據四川省經信委反映,新增的71家省級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原系各市(州)和縣(市、區)審批,只有待國家備案后省發改委才分批次審批,目前《中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發布的71家新增園區還未完成審批手續,因此在省發改委審批前還不屬于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回復中稱。
四川省環保廳表示,去年,四川62個工業園區(工業聚集區)全部實現污水集中處理,依托城鎮污水處理廠33個,自行建設27,其他2個,目前均已安裝在線監控裝置,并實現與環境部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