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中央第五環保督察組進駐河南的第二天,收到群眾反映“焦作風神輪胎廠煙囪排放膠皮氣味污染嚴重”的問題。一周后的7月25日,《焦作日報》刊登消息:風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中站區生產基地投資220萬元啟動“低溫等離子+光催化”復合除臭凈化技術進行治理,預計于9月底完成驗收。
這是中央環保督察的成果之一,也是我國環境監管模式實施重大變陣的收獲。
在一些環保專家看來,督政查企并舉、垂直管理體系改革、法規體系補齊,組成了我國環境監管的新陣法。在新陣法作用下,產業發展勢必將恪守綠色發展理念。
中央督察開啟“督政查企”并舉模式
環保監查本是環境保護工作的常態。但是,傳統的環保監查,即使是跨區域的,對象只是企業,雖然能夠查到污染問題,但把大量的精力花在點源監管,解決的是局部問題,而且難保其不死灰復燃。
去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全面落實黨委、政府環境保護“黨政同責” “一崗雙責”的主體責任。這次會議為環保督察制度奠定了制度依據,設計了基本框架。
今年7月12日至19日,第一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全面啟動,8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完成對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8個省(自治區)的督察進駐。
在至今不足一月時間內,從除寧夏以外的其他7省份所通報的具體問責情況看,7地共有逾500人被問責。而各地舉報的問題多涉及大氣、水、噪聲、輻射、飲用水源保護、重金屬污染等方面。
“中央環保督察層級高,督察的對象主要是各省級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并且要下沉到部分地市級黨委和政府。”環保部副部長翟青這樣說。不僅是督察過程本身與以往不同,更重要的是督察結束后,重大問題要向中央報告,督察結果將作為對領導干部考核評價任免的重要依據。
據媒體報道,在現今的第一批督察之后,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還將在未來2年內對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督察一遍。
在中央督察的同時,專項檢查和巡查也在正常開展。
7月初,為配合去產能,環保部對鋼鐵行業作出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的部署:要求各地于今年6-10月對鋼鐵企業逐一進行梳理排查。要求各地著力發現一批、解決一批、曝光一批突出的鋼鐵企業環境違法問題。
據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介紹,7月,環保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鋼鐵行業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對行政區域內鋼鐵行業重點企業進行檢查,重點排查鋼鐵企業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自動監控設施安裝和運行情況等。
環保部還將對土壤污染開展調查。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土壤污染與控制研究室主任谷慶寶日前說,目前環保部正在編制環保巡查方案,對土壤污染開展調查,接下來將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進行推進。
環境法律法規框架加速構建
作為執法的依據,環境法律法規框架正在加速構建。
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頒布。隨后,有關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海洋環保等法律相繼問世,30多年間,多層次環境法律體系初步形成。
在2015年1月1日“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正式實施后,我國先后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明確了未來5年乃至更長時期我國生態環境治理的目標和任務;“十三五”規劃綱要則將“綠色發展”上升為五大發展理念之一。在《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大氣十條)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發布之后,國務院在今年5月底發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十條)。
環保領域的新立法工作今年下半年還有大的進展。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科院戰略咨詢院副長王毅在2016中國環保產業高峰論壇上透露,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將討論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在8月和10月討論環境保護稅法。另外,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也已進入全國人大立法階段。
我國環境立法工作起步并不晚。據有關部門發布的數據,我國環境法律約占全部法律的10%左右。
近日,環保部還同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等30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對環境保護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旨在通過環保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公開和部門共享,構建跨部門、跨領域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提高企業環保自律、誠信意識。
“完善的法規體系將給環境保護設下嚴密的守護網。”專家說。
垂直管理體制沖刺
“一個好的法律不能成為‘紙老虎’,還要讓它成為一個有鋼牙利齒的‘利器’。”陳吉寧在談及環保法律法規的執行問題時曾多次如是表示。
除了邁出督察隊伍的一條腿,制度、政策的精準落地也少不了在管理制度上的變革。
3月3日,環保部內部機構設置改革,新設立水、大氣、土壤三個環境管理司,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
而在更早前,環保部兌現了“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環保部的8家環評機構全部脫鉤”的承諾。2015年,全國各地還完成了140家環評機構的脫鉤工作,今年還將有200家類似環評機構脫鉤。
現階段,管理體制改革重心則落在了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的建設上。
7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也標志著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頂層設計獲得重大進展。
據《中國環境報》報道,《意見》將在改革地方環保機構管理體制、加強地方環保機構隊伍建設、明確地方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責任等方面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而實施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的目的,就是要為實現環境質量改善提供堅強的體制保障。
業內專家指出,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是以塊為主的環保管理體制,也由此產生很多比如地方政府重發展輕環保、地方政府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導致環保責任不落實等難以克服的問題。而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損害了環境監管的統一性、權威性和有效性,而環保垂直管理改革,將有利于強化落實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環保責任,有利于解決地方保護主義對環境監測監察執法的干預。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李佐軍認為,這些改革都是在完善環境管理體制,而環境管理體制改革對保護環境又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因為只有把體制理順,才能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和避免內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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