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督促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認真履行環境保護職責,環保部決定在河北省廊坊市開展環境保護綜合督查試點。對此,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此項試點也是依據新《環境保護法》摸索督查地方政府落實環保責任情況的方式方法。
據介紹,環保部在廊坊市啟動的環境保護綜合督查試點尚屬首個,此項督查由環保部華北督查中心來進行。
根據這位負責人的介紹,所謂所謂環保綜合督查,就是要從發展與保護的關系著眼,從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排污單位等不同責任主體著手,全面把握一個地方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總體情況,深入分析環保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提出綜合性的建議。
環境保護綜合督查“也是貫徹履行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的先試先行。”這位負責人認為,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為環保部開展針對地方政府的環保綜合督查提供了法理依據,也對各級政府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組織開展對地方政府的環保綜合督查,實際上就是探索履行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的有關規定,摸索督查地方政府落實環保責任情況的方式方法。”這位負責人說。
他認為,開展環保綜合督查,可以推動政府決策更多地考慮、注重環境保護。
這位負責人說,我國環境管理體制機制正在面臨著深刻的變革,以環境質量為導向的環境管理模式更加注重環保工作的系統性,強調從宏觀層面、從經濟發展大局、從再生產全過程推進環境保護工作。推進環保綜合督查,是環境保護管理戰略轉型的必然要求,是當前情況下探索環保督查轉型的重要實踐。
就為何選擇廊坊市作為華北地區環保綜合督查首個試點城市,這位負責人表示,是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產業轉型的歷史時期,以及廊坊市委、市政府對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視和決心。
據他介紹,通過試點,環保部門將提出綜合性督查建議,以進一步促進廊坊市環境保護工作責任體系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