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因素影響飲水安全?如何解決“水臟”“水黃”問題,讓百姓喝上放心水?記者近日就此展開調查。
蘭州、武漢、靖江……短短一個月之內,我國就有三座城市發生飲水安全問題,再次牽動人們的神經。
這只是我國飲水安全環境日益脆弱的一個縮影。近幾十年來,因工業發展和城鎮化推進造成的水資源過度開發和水污染,已經開始威脅城市千家萬戶的飲水安全。因為不符合國家水質標準要求,多個省份的水務公司進入了環保部的督查“黑名單”。
國際公認的極度缺水警戒線是人均500立方米,而北京、天津等城市的人均水資源量不足200立方米。令人不安的是,據北京市水務局數據,北京地下水位已由1999年的平均12米左右下降到2010年的平均24米左右,在北京地面上已形成2650平方公里沉降區。
目前全國有400多座城市缺水,其中110座嚴重缺水。除了水少,水還在變“臟”,讓自來水水質雪上加霜。
在一些地方的水源地,由于上游和沿岸保護紅線范圍內并未實施有效保護,水源地周邊垃圾遍地、礦山私采亂開,水面開發旅游、網箱養魚,水質遭到嚴重污染。還有一些企業將沒有經過處理的超標污水直接排入河流,造成水源污染。
放眼全國,盡管進行了大范圍的管網改造,但仍有不少低質管網和超年限服役管網。在長期使用過程中,老舊水管易腐蝕、結垢,產生微生物細菌種子,與水中營養物發生反應,形成“二次污染”。據業內調查,個別城市的供水設施使用年限已接近甚至超過50年,跑冒滴漏現象普遍。
水龍頭鉛超標也是一個隱患。溫州市家庭作坊生產的“毒水龍頭”被曝光,經檢測其鋅含量大大超出國家標準。
專家認為,解決飲用水安全問題的根本在于確保飲用水水源地安全。
“為保障飲用水安全,制定專門法勢在必行。”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認為,飲用水安全管理法律體系亟待健全,應盡快制定《飲用水安全法》,對水源地、水輸送、水生產、水消費等都作出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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