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桎梏,才能創新發展。水權水價綜合改革作為國家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得到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的高位推動。在這種背景下,自治區水權水價綜合改革開始提速。
自治區水利廳廳長覃新聞介紹,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以來,特別是《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意見》實施以來,各地開始推行超定額累進加價、資源水價等差別化的水價制度,自治區供水價格調整步伐逐步加快。但從總體上來看,自治區水價標準仍然偏低,價格形成機制還很不合理。截至目前,全疆平均執行水價僅為4分7厘/立方米,只達到2010年供水成本的31%,使得我區用水方式粗放、用水效率和效益低下的問題難以得到有效解決。
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要求:“積極開展水權交易試點,推行水權交易制度,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加快自然資源及其產品價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場供求、資源稀缺程度、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和修復效益。”這一重大決策,為新疆推進水權水價綜合改革指明了方向和路徑。自治區自上而下積極開展水權交易、轉讓試點工作,推進水權水價綜合改革。昌吉回族自治州出臺了《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開始在全州全面推行差異化的水價政策。自瑪納斯縣建成全疆首個水權交易中心以來,全州先后建成7個水權交易中心。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溫泉縣等地也積極開展水權改革試點,并初步進行了水權交易的嘗試。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克拉瑪依、昌吉、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等地率先調整農業供水價格;昌吉、吐魯番、哈密、博州、伊犁、阿勒泰六地州全面推行終端水價;吐魯番、博州等地也推行了差別化的水價政策;吐魯番、昌吉、博州還開征了資源水費。
覃新聞介紹,今年自治區已經做出部署,積極推進初始水權確權登記工作。初始水權確權是實現水資源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落實取用水戶對水資源使用、收益權利的重要前提,在很大程度上關系到水權交易的成敗。自治區要求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確定的水資源總量控制目標為依據,研究建立流域、區域(州、市、地、縣、鄉)和用水戶的三級水權體系。具體目標任務是:到2015年,每個地州都要選擇部分縣市開展確權登記試點;到2016年,全面完成確權登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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