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流域生態保護有了進展
探討多年的新安江流域生態保護,終于有了明確進展。 根據國家發改委網站官方消息,日前國務院正式批復《千島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按照國務院批復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已于近日正式印發該規劃。
從地方政府角度,這標志著新安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然而相較各方預期而言,靴子的落地還是姍姍來遲。浙皖兩省在多年博弈的責任和義務問題上,目前仍未達到雙方都滿意的理想狀態。
“從前期雙方在責任、利益方面有點斤斤計較,到現在在國家的關心下要進展順利一點了”,長期關注這一問題的安徽省政協副主席夏濤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規劃曾多次修改
《規劃》顯示,千島湖(即新安江水庫)是我國長三角地區最大的淡水人工湖和重要的水源地,千島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面積11452.5平方公里,包括:浙江省的淳安縣全境、建德市部分地區;安徽省的黃山市和宣城市部分地區,是長三角地區重要的生態屏障。
然而,對跨越了浙皖兩省的新安江,上下游如何履行好保護和治理的責任,兩地政府曾多年博弈。早在2005年,兩省就開始了對建立新安江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的商談。
2011年,在國家高層的推動下,兩省正式啟動流域生態補償機制試點,因其作為我國第一個跨省流域生態補償試點而備受各方關注,2012年8月時任財政部長謝旭人專程赴兩省考察調研。
具體的補償操作辦法是,在監測年度內,新安江流域水環境補償資金為每年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出3億元,皖浙兩省各出1億元,以兩省交界處水域為考核標準,上游安徽提供水質優于基本標準的,由下游浙江補償安徽1億元,劣于基本標準的,由安徽補償浙江1億元。
“前兩年聽到的說法是浙江的資金還不能完全到位”,安徽當地專家表示,“主要是規劃還沒有確立,一些評價機制和約束機制也沒有建立起來。”
據參與規劃修編的專家透露,為了編制《規劃》,浙皖兩省也是于幾年前就啟動了各自省份的規劃編制工作,由中國國際咨詢公司負責國家層面的規劃編制,再拿到國務院去簽。在國家層面編制規劃時,兩省還專門派人多次參與修改。
“主要是各地的訴求反映的是不是合理,包括規劃的內容結構方面的修改”,上述人士稱,“時間跨度很長,主要是修改次數多,其次恰逢政府換屆。”
“規劃修編的時候,兩省的訴求很多,主要還是評價標準這塊矛盾比較大”,安徽發改委經濟研究院區域所所長徐振宇說。
安徽方面認為,在本省境內新安江是一條河流,應當以河流水質標準;浙江方面則認為,新安江流到本省境內已形成湖泊型水庫,應當以湖泊水質標準。兩個標準之間存在差異。不僅是評價標準的問題,下游對上游建設水利設施進行水資源開發利用意見也比較大。
但雖然跨省的補償不是特別順利,浙江省內部的補償卻早就開始了。據有關專家透露,浙江省內下游地區對上游的淳安等縣補償力度非常大,不光是經濟補償,還支持發展方式轉變。比如上游沒有開發區,在下游可以飛地開發。
如何激勵?
在近日閉幕的安徽省經濟工作會議及城鎮化工作會議上,有關地市也再次提出這一問題,“現在力度還是不大,每年5億跟上游的保護投入和作出的犧牲是不成比例的”。夏濤說。
他認為,國家層面的規劃出臺后,下一步兩省應在此規劃框架范圍內,加大投入,相關的項目不能讓地方上掏錢了,體現誰保護誰受益,起碼不能“貼本”。
黃山市環保局及新安江生態保護局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中,黃山市及宣城市共獲得國家及皖浙兩省的補償7.5億元,而黃山市已投入數十億元資金保護水生態。
“保護影響發展,是不言而喻的。以前分類考核的時候黃山是四類市,不考核GDP指標,重點關注生態環境保護。”徐振宇說。
數據顯示,2012年黃山市GDP僅為410億元,在安徽全省16個地市中墊底。在安徽全省承接產業轉移的大勢下,黃山等地不得不為此否定部分外來投資項目。
而對于為任一方的地方官員來說,經濟上的默默無聞也總讓他們感到尷尬。黃山市歷任官員也曾在多個場合提到為此作出的犧牲及預留發展空間問題。
徐振宇認為,對于安徽來說,補償資金到位后,主要用于污染治理和河道整治,補償的根本目的不是搞這些工程,而是改善上游的民生問題和激勵轉變發展方式,全都用于末端治理并不是生態補償的重點。
因此,此次《規劃》以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出發點,提出了水資源環境綜合保護與生態建設、統籌城鄉與產業發展的重點任務。還提出了包括加大各級政府財政資金轉移支付力度、實施并完善流域水環境補償試點工作方案、探索建立流域上下游市場化生態補償機制等工作任務。
在安徽方面看來,這個規劃能不能執行到位,一是國家的支持,二是下游對上游經濟發展的支持。
“新安江流域安徽省140萬人口,密度在整個華東地區都是很低的,人口少、耕地少,很容易解決問題”,有關專家認為,“為什么國家在這個流域試點,因為這個流域如果解決不好,其他地方就更難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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