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未經環境保護部門批準,在水源地保護區內私自建設和違規建設的各類違法企業,烏魯木齊市將一律關停。
9月18日,烏市發布2013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將嚴厲查處“未批先建、未驗先投、久拖不驗、違法建設、違法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違法問題,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十五小”、“小煉油”、“小煉鐵”、“小塑料”等落后生產工藝一律取締。
專項行動將持續至11月5日,烏市將嚴厲查處在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從事養殖、組織進行旅游和其它危害水體的活動,完成空軍油料轉運站臨時圍堰防滲工程和烏拉泊水源地牧民搬遷等重點工程建設任務。
為整治烏拉泊水庫周邊的環境,今年,烏市還計劃投資9億元,在10月底前完成10項整治,讓烏拉泊水源地的生態環境得到徹底改善。
今年截至目前,烏市已強制關停一級水源地保護區內的10家企業;空軍油料轉運站臨時圍堰防滲工程將于本月底完工;水源地已有357戶農牧民簽訂了搬遷安置協議,其中312戶農牧民已搬入新居。
對整治工作不力,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地區實行“雙否決”,即評選各種環保榮譽稱號時一律否決;重金屬污染防治目標任務考核時一律否決,并對該轄區實施涉重金屬行業區域限批。
對依法取締和關停的違法企業,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電業部門負責對其停止生產用電供應;水業部門負責對其停止生產用水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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