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快推進城市供水價格改革,促進節約用水,積極防治水污染,保護和合理利用水資源,實現全市可持續發展戰略。根據省物價局文件要求,經韓城市第八次政府常務會研究同意及省物價局文件批復,韓城市城區新的非居民和特行供水價格將自2013年5月1日抄見水量執行,具體調整情況如下:; 一是簡化水價分類。將現行城市供水價格分類簡化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行業用水三類。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福利院、養老院、社區居民委員會服務設施和各類學校、幼兒園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業、行政事業單位和經營服務業用水;特種行業用水包括車輛沖洗業、桑拿、室內游泳、水上游樂等行業用水。; 二是適當提高非居民用水和特行用水價格。1、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不調整。2、提高水利工程原水價格。將薛峰水庫供韓城市非居民和特行用原水價格每立方米提高到0.68元。3、提高非居民用水價格,將工業用水、行政事業用水和經營服務業用水價格并為非居民用水價格類別,實行工商用水同價。非居民用水平均價格統一提高到每立方米4.90元。4、特種行業用水價格由現行每立方米5.20調整為每立方米10元。5、提高污水處理費標準。將居民生活用水以外的各類用水污水處理費由現行每立方米O.60元提高到O.90元。自備井水源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按照自來水提價幅度同步提高。; 三是建立居民用水抄表到戶改造資金。為實施階梯式水價制度,新建居民住宅要嚴格按照“抄表到戶、戶外計量”的規劃要求建設,已有居民住宅要加快實施水表戶外計量改造,改造費用當地政府應當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同時在自來水價格調整中安排每立方米0.18元改造費用,專項用于戶表改造。; 四是調整后韓城市自來水最終銷售價格為:居民生活2.95元/立方米..非居民4.90元/立方米;特行10.00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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