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民關心的居民水價調整最終方案18日出爐。新水價在原來1.1元/噸基礎上,漲了0.42元,為每噸1.52元(不含0.8元/噸的污水處理費)。2月1日起正式執行新方案,即3月份的抄見水量按新水價計費(注:“本月抄見水量”即“上月用水量”)。
去年12月21日,武漢市召開中心城區供水價格調整改革聽證會。參會的20名代表中,有15名同意居民生活用水上調至1.52元/噸,另5名代表同意1.55元/噸。昨日,武漢市物價局公布的最新水價標準,采用了大多數聽證代表的意見。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從1.1元/噸上漲到1.52元/噸;非居民用水,包括行政事業、工業、經營服務用水,統一為2.35元/噸;特種行業用水由4.8元/噸上漲到9元/噸。
記者了解到,新水價仍按階梯劃分,按照階梯水價三級水量1:1.5:2的價格比,二級水量價格將漲至2.28元,三級水量將漲至3.04元。
經武漢市物價局測算,以四口之家每月用水量20立方米為例,價格調整后,居民生活用水每戶每月增加水費支出8.4元。
聽證會上,少數聽證代表建議“提高非居民用水價格”,物價部門表示不予采納。主要原因是,本次水價分類合并調整后,行政事業、工業用水的價格漲幅已經較高,分別為56.67%、42.42%,不宜再上調。
據悉,本次中心城區供水價格調整后,為確保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用水消費不受影響,武漢市還將繼續采取配套補助措施。原則上,按照居民生活基本用水量計算,調多少補多少。
另悉,雙月抄表的用戶,如果3月份抄見水量包含1月、2月兩個月的,則抄見水量的一半按新價格計算,一半按原價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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