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莊市政府出臺《關于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完成國家下達的削減任務。大氣環境質量逐年改善,各項大氣污染物濃度逐年降低。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達標率穩定達到100%;河流水質明顯好轉。
西部地區禁止污染型項目建設
《意見》明確,石家莊市將通過提高環境準入門檻,強力削減排污總量。
按照中、東、西產業規劃布局,中部地區突出發展第三產業,重點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制造業,限制新建污染較重項目。西部地區禁止污染型工業項目建設,限制醫藥、化工、印染等行業,對建材行業提高準入門檻,鼓勵向綠色、節能、環保、循環經濟方向發展。東部地區禁止新建污染重、規模小、耗能高的皮革、化工項目,鼓勵醫藥、化工產業延長產業鏈,向深加工、高端醫藥及制劑等低污染、高附加值方向轉變。
在城市主導風向限制建材、采礦等行業;市區供熱采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其他工業園區和工業聚集區采取集中供熱或推廣分布式能源供熱。
基礎設施建設達不到規劃環評要求的園區和環境質量不達標的重點區域,禁止新上增加污染物的項目。
強化區域限批和掛牌督辦制度
石家莊市將強化區域限批和掛牌督辦制度。對未完成年度總量減排和藍天碧水工程治理任務,河流監測點位斷面水質考核不合格,未按期建成污水處理廠、集中供熱設施等環境基礎設施或未完成防護距離內村莊等敏感點搬遷的縣(市)、區,實施“區域限批”。
對一個地區有多家違法企業被掛牌督辦的縣(市)、區,對其所在地實施“區域限批”。
對連續兩個月河流跨界斷面水質超標的縣(市)、區,提出“區域限批”預警;對連續三個月河流跨界斷面水質超標的縣(市)、區,實行“區域限批”,暫停審批該地區所有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
對于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群眾健康安全的環境問題,影響飲用水源安全的環境問題,重大環境違法案件,實施掛牌督辦制度;對在掛牌督辦工作中督辦不力、監管不到位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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