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政府法制辦近日公布了《陜西省城市地下管網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面向社會征求意見。條例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交付后5年內,大修的道路竣工后3年內不得開挖敷設管網。
對于地下管網建設,條例規定,新建道路配套管網應入地,改建、擴建道路,原有架空線路應同步入地。地下管網產權、管理單位應當根據地下管網專項規劃及行業發展需求,制定地下管網年度建設計劃,報地下管網綜合管理部門統一協調后實施。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地下管網建設,應當與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統一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實施,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則同步建設。
針對當下頻現的道路隨意開挖情況,條例也作出了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交付后5年內,大修的道路竣工后3年內不得開挖敷設管網。因特殊情況需要開挖的,應當按有關規定報城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時就開挖理由、開挖單位、開挖期限等內容向社會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