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質標準仍存異議 兩省尚未正式簽約 補償資金仍未撥付
近日,安徽黃山市、浙江淳安縣環境監測站,在浙皖交界處的新安江水面上,聯合取水監測。全國首個跨省水環境生態補償機制新安江流域生態補償試點,被認為進入操作層面。
安徽、浙江分處新安江上下游。數十年來,上游的安徽黃山保持著“綠水青山”,下游的浙江則擁有了“金山銀山”。下游希望上游繼續供應優質水;上游則為環境犧牲了發展機會,希望獲得補償。多方協調下,圍繞新安江的生態補償機制就此誕生。
早在2007年9月,原國家環保總局就下發了《關于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但由于涉及到復雜的關系調整,跨省的流域生態補償機制遲遲無法啟動。
浙皖兩省啟動新安江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機制,開啟了這個先河。無論經驗或是教訓,對于其他流域的生態補償,這都將是極好的借鑒。
全長373公里的新安江,從安徽黃山市休寧縣的六股尖發源后,一路東下,經黃山市歙縣街口鎮流入浙江省淳安縣,匯入千島湖。姚春生的魚,就養在街口新安江浙、皖交界處的水面上。
“靠水吃水”不行了
2009年,姚春生找到街口鎮的王文金,籌備一起投資網箱養殖。
姚春生所在的深渡鎮,不少人在新安江上安放網箱,養起了魚。據顯示,全鎮共有網箱養殖戶144戶,共922只網箱,養殖面積達4.5萬平方米,年產值超過737萬元。
姚春生和王文金各出資20多萬元,又從銀行貸款90多萬元,在新安江街口水面上,擁有了1萬多平方米的立體網箱養殖區,鰱魚、鳊魚、鱖魚都養。
魚苗投下去,一般2年即可養成,“一年幾十萬收入肯定有的。”就在姚春生期盼收成時,2011年下半年,他接到了政府通知:新安江上的網箱養殖,要全部退養!
深渡鎮黨委委員莊國立介紹說,網箱退養,正是為了改善新安江的水質。
退養之后,政府給予養殖戶補償。“補償加上獎勵,如果全部兌現,差不多能保本。”不過,姚春生真正擔憂的是,“今后的生計怎么辦?”
上游3年舍棄130億元投資
對于姚春生們來說,一條“生路”被截斷了。據黃山市環保局負責人介紹,黃山市范圍內,至今沒有鋼鐵、建材、冶煉、重化工、印染、制革、紙漿造紙等產業,“就是為了保住這江水。”
這些行業并非歷來就不存在,而是黃山主動關停。“十一五”期間,黃山共關停淘汰各類污染企業150多家,完成工業企業污染治理項目65個。對于所有建設項目,嚴格環保準入,防止和杜絕破壞生態、影響環境的項目落地建設。近三年,黃山共拒絕外來投資項目140多個,投資總規模達130億元。
一邊是“拒絕”投資,另一邊則是更多的環保投入:40多個生態環保重點項目,總投資超50億元;村莊環境整治,完成投資11.7億元;綠色質量提升行動,計劃投入10.7億元;從2011年起的3~5年時間,實施500個項目,總投資近400億元,都與新安江治理有關系。
下游千島湖日趨富營養化
境內新安江河流水環境質量達到國家水環境功能區劃水質目標要求,優良率為100%,明顯好于長江、黃河、珠江等七大水系的水質。
然而,作為僅有150萬人口,經濟總量偏小的地區,“地方百姓發展的愿望也是很迫切的。”上述黃山市環保局負責人說。
數據顯示,2010年,黃山市的人均GDP,僅相當于下游杭州市的33.3%;農民年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只有杭州市的50.9%和52.7%。
守著青山綠水過窮日子,餓著肚皮保生態這讓不少上游沿江居民頗有怨言。
浙江對上游的來水水質,似乎并不特別滿意。
千島湖的入湖水量中,有60%來源于黃山地區。因此,上游來水水質的優劣,對千島湖的水質有著決定性作用。
“近年,千島湖水質總體良好,但水環境安全的發展趨勢不容樂觀。”浙江省環保廳污防處處長喻志鋼說,2001~2011年,千島湖水質為Ⅲ~Ⅳ類,主要超標項目為總氮。“從營養狀況指數變化看,呈逐年上升趨勢,富營養化風險逐步加大。”
千島湖不僅是浙江重要的旅游區,更是重要的飲用水源地,也是長三角戰略備用水源。正是基于保護千島湖的考慮,浙江才提出建立流域生態補償機制。
8年努力促成生態補償
上下游兩省,因此一拍即合。然而,生態補償機制從醞釀到實施,前后經歷了長達8年的時間。
資料顯示,2004年,全國人大環資委開始對新安江流域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進行調研。2005年,黃山市委托中國水利水電研究院進行了新安江生態共建共享機制研究,生態補償問題開始從定性向定量研究發展。
2007年,浙江省向全國“兩會”提交了提案:《關于建立新安江流域國家級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的建議》。
兩省間真正的協商從2009年開始。當年8月,環保部制定了《新安江流域跨省水環境補償方案》,并在杭州召開由浙皖兩省參加的協調會。
在幾易其稿后,2011年10月8日,財政部、環保部共同下發函。實際操作則先于文件的下發。2010年12月,新安江流域水環境補償成為全國跨省大江大河流域水環境的首個試點,啟動資金5000萬元。2011年3月,試點正式實施。
爭議焦點:水質標準如何定
根據123號文件中的《新安江流域水環境補償試點實施方案》,國家層面設立新安江流域水環境補償資金共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出資3億元,浙江、安徽各1億元。
《實施方案》規定,環保部每年組織安徽、浙江聯合監測跨界水質,并以省界斷面達標的水質為基本標準。若安徽提供的水質優于基本標準,由浙江給予安徽1億元補償;若安徽提供水質劣于基本標準,則由安徽給予浙江1億元補償。中央財政3億元,則定向補償安徽。
然而,盡管《實施方案》已經成文下發,但雙方的爭議卻仍未結束。
喻志鋼介紹說,水質標準一直是爭議的焦點。“安徽要求以河流三級標準進行評價,我們要求以湖泊二級標準評價。”
經過多輪協商,兩省最終達成共識,不以現有的水質標準作為考核依據。而以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氮、總磷等4個指標近三年(2008~2010年)的平均值,作為考核的基準值。以此測算補償指數,核算補償資金。
盡管是各方多次協商的結果,但浙江省對于補償指數的測算公式,仍存有異議。
而安徽也表達了自己的擔憂。新安江流域生態建設保護局稱,近年黃山出現了干旱化趨勢,1999~2009年年平均徑流量只有27.45億立方米,比前一個十年減少26.8%,“直接后果就是水體自凈能力降低,水質變差。”
此外,上游地區至今沒有大型生態用水調蓄工程,既無法削減洪峰,也無法調控平衡季節供水,“一旦遇到較大的降雨和干旱,新安江不是泛濫成災便是自然斷流。”
由于對補償方案仍有異議,目前兩省間的正式協議,仍未正式簽訂。事實上,對于補償方案,浙皖兩省都還另有訴求。
浙江淳安縣由于新安江水電站建設,原淳安、遂安兩縣29萬人口離鄉背井,遠走他鄉,目前的《實施方案》里并沒有體現淳安的訴求。
而安徽則要求國家提高補償額度。黃山市環保局負責人認為,補償資金應該適度逐年提升,否則無法體現“補償”的含義。
“相比安徽在保護新安江上的環保投入,5億元資金實在不算多。”黃山市環保局負責人說,這部分資金連維持現有環保項目的運行成本都尚不夠,“機會成本喪失的補償、工程項目運行費用的補償,都沒有真正得到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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