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節水小組組長、港務局局長黃穗文5日表示,當局計劃上半年檢討已實施1年的階梯式水價機制,以進一步提升節水成效,但2014年前水價將維持不變。
澳門由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階梯式水費,在收費上劃分為“家居用水”和“非家居用水”,收費按每兩個月計,“家居用水” 分為三個階梯,首28立方米收費為每立方米4.35元(澳門幣,下同),第29至56立方米為每立方米4.83元,第57立方米或以上為每立方米5.27元;而特種用水(包括博彩業、酒店、蒸氣浴室、建筑用水及臨時用水等)為每立方米5.8元。
當局計劃上半年檢討實施逾1年的階梯式水價機制,配合2014年新訂供澳原水價格,考慮是否需調整階寬及收費等以進一步提升節水成效,但2014年前水價維持不變。
黃穗文表示,新水價機制實施至今達到預期效果,6成家居用戶水價不變或減少,其余部分9成用戶多付約5%;但同時商業用水量大增。當局計劃分析新機制成效,包括特種用水等高階用戶有否減少用量等。
按粵澳供水協議,目前每立方米2.07元人民幣原水價將于2014年調整。黃穗文預計,根據相關計算基準,原水價上調機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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