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將推進居民用水“階梯水價”改革
1月19日,山西省物價工作會議在省城召開。2011年山西省居民消費價格累計上漲5.2%,低于全國平均水平0.2個百分點,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居第22位,在中部六省、周邊五省均居末位,這是山西省CPI漲幅連續兩年低于全國平均水平。此外,去年,山西省還全面清理了171項違規收費項目,停止不合理涉煤收費3項,取消107項不合理收費。同時,對違規收費案件依法進行了處理。各市、各主要部門均與省政府簽訂責任書。 2012年,山西省物價部門將加強對水資源和供水價格的監管,積極推進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改革,并對非居民生活用水的超定額、超計劃用水的加價辦法,以及對高耗能、高污染等限制類、淘汰類工業企業的“差別水價”制定政策。同時,今年,山西省還將積極推進排污權交易試點,完善排污收費制度,簡化小型微型企業排污費的計算方法,研究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推廣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 今后,山西省將加大價格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力度,按照分行業治理的思路,規范市場價格秩序,重點查處商貿流通企業虛構原價、虛假折扣、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欺詐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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