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十二五”開局第一年,節能減排壓力巨大,在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有了大幅提高的背景下,工業廢水處理成了水治理的突出問題,高濃度難降解工業廢水的處理更是塊難啃又必須啃下的骨頭。
然而,工業廢水產生的污染物量大、難處理、成分復雜,一直是水污染治理的難點。“十二五”期間,氨氮納入總量控制范圍、成為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常規污染物進一步削減,相關工業行業排放標準普遍提高,均考驗著工業廢水處理。
2011年,產業市場部把工業廢水作為重點報道內容,推出《工業廢水系列報道》,對工業廢水處理存在的難題,以及如何解決這些難題進行了深度分析。歲末年初,回首2011,展望2012,更有必要再次梳理個中問題。
到哪兒找合適的技術?
新技術難進入市場,好技術得不到推廣
工業廢水處理中,由于行業性質、生產工藝、特征污染物的不同,不同行業廢水存在很大差異,所以技術尤為重要,但看現狀,技術方面的問題卻很多。
一、我國工業廢水處理技術水平有限,一些處理難度大、要求高的行業,如制藥廢水、味精廢水等,現有的技術水準還有待提高。
二、不少現有技術可以達標,但需要投入很高的成本,給企業造成的成本壓力大,甚至無法承受。特別是高氨氮、高濃度難降解有機污染物等領域,需要更經濟、更穩定的技術。
三、較為關鍵的一點是,工業廢水成分復雜,其技術使用也相對復雜,治理技術的選擇要考慮多方面原因,包括企業的生產工藝等。大部分工業廢水不是單一技術可以處理的,需要多種技術結合使用。而企業的治污水平普遍不高,對廢水
處理設施的管理、使用上也缺乏經驗,面對市場上紛繁復雜的技術,往往不知怎么選擇。
另一方面,新技術難進入市場、好技術得不到推廣是普遍問題。環境服務業不發達引發了市場與技術的矛盾,信息不對稱讓市場和技術難以對接。企業核心技術和市場開拓能力的缺乏,也讓一些新技術難以進入市場。
技術怎么才能被市場選擇和認可?這個問題需要相關機構的幫助和支持。很多行業協會為此做了很多工作,把實用的技術推薦給企業。事實上,我國工業廢水治理不存在絕對的技術難題,一些行業認為,現有的很多技術可以滿足目前的處理需求,工業廢水處理技術方面,最重要的不是創新,而是推廣實用技術。
真的可以買治污服務?
專業化運營可以為企業提供優質服務
在我國,企業自行購建污染處理設施、配置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設施運營和維護的現象十分普遍。但是,工業廢水處理技術復雜,很多企業達不到可以正確、合理組合多種技術的水平,處理設施運行也不夠專業。
有的企業建成了廢水處理設施卻無法正常發揮效用。花了錢,還治不好“病”,讓一些治污主觀認識和責任心不到位的企業滋生了其他念頭。廢水處理設施只為檢查而設,檢查時運行一下,平時,廢水偷排進附近的河流、湖泊,或者混同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處理廠。
既然企業自行治污的能力不夠、效果不好、成本又高,為什么不引進專業化治污模式呢?國際上,工業污染的專業化治污模式很多,包括委托運營、綜合服務、合同環境管理等多種方式。
我國水務行業即將迎來以提高技術和管理為主的新階段,目前,行業在專業化治污上也具備一定基礎。不少環保公司專業從事提供工業廢水解決方案,這其中包括設計、施工、運行、管理等一條龍服務。這樣的環保公司手中掌握著大量技術,從事運營的人員也更加專業。他們在工藝選擇上為企業“量體裁衣”,工程建設中嚴格監管,最重要是廢水處理效果好壞關系到環保公司的收益,所以他們在運營管理上更是認真細致、精打細算。
這樣一來,在廢水處理方面上,企業不必為達標和成本問題分神,只需要根據專業化治污前后的環境效果差來付費。
末端治理是死胡同了
開展清潔生產,廢水回用是重要環節
從環境治理、污染控制全周期看,末端治理是效率最低的一個環節。“十二五”期間,多項標準要提高,預計需要削減COD150萬噸以上、削減工業氨氮兩萬噸以上。工業廢水的治理也從末端逐漸走向源頭,清潔生產在工業企業開展起來。
很多行業企業表示,現行標準治污壓力已經很大,“十二五”國家還要提標,企業承受起來更困難了。在我國,制定的標準都是基于最佳可行性技術,也就是說,如果不在生產過程中控制,僅憑末端治理很難達標。
因此,清潔生產對企業而言,不只是一種污染控制的手段,更是達標排放和降低治污成本的好辦法。
除了在生產中盡量減少使用高污染材料,企業做得更多的是廢水回用,這個方法最簡便、直接,特別是一些高污染行業,做好廢水回用可以大大減輕治污壓力。比如,一些治污難度大、成本高的行業將廢水分質分流回用,把主要污染物治理問題逐一擊破,使廢水處理化難為易,降低了處理的技術難度和企業治污成本,處理后的廢水還可以回用到原工段。
標準怎么發揮效力?
加大執行和監管力度,不讓標準成為一紙空文
工業廢水排放標準一直在提高,治理成效卻不盡人意,達標排放仍然會造成污染。是標準不夠高嗎?其實不然,我國很多行業的廢水排放標準與世界上其他國家相比,屬于嚴格的了。只是標準執行仍不足以約束企業。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每當國家出臺或提高一項標準,執行最快、最嚴格的是經濟發達地區的大企業,中小企業的執行力度不夠。主觀上分析,經濟發達地區在發展到一定階段時,會更多地考慮可持續發展,不斷提高治污要求。客觀上,發達地區有治污的經濟實力,能夠采用一些成本高但治污效果好的技術、設備。大企業也是如此。因此,經濟發達地區的大企業對標準的執行迅速、嚴格,提升了在行業中的地位。
相比之下,經濟欠發達地區和中小企業在標準執行上就打折扣了。
不同的標準執行情況,導致新的問題出現,即不正當競爭。規范達標的企業要多付出成本,但不規范的企業因為投入的治污成本低,反而可以壓低商品價格,擾亂了正常的商業秩序。這對規范達標的企業造成了極大困擾,企業要是嚴格按照標準治污不僅沒有提升競爭力,反而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局面。
對此,很多行業協會提出,應該加強監管,確保各地、各企業切實執行國家統一的標準。首先,破除地方保護主義,不能以經濟發展為由,保護不達標排放的企業,對它們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其次,確保標準落實到各地區,不能實行雙重標準,發達地區嚴格執行標準,欠發達地區卻對標準置之不理。最后,相關部門要嚴格執法,加大對不規范中小企業的執法力度,印染等行業小企業、小作坊很多,要通過標準的落實促進它們轉型升級和淘汰落后。
園區集中污染問題要警惕
應對入園企業嚴格把關,園區是管理者也是服務者
當很多地區建立起園區,把企業統一規劃搬遷入內之后,人們開始擔憂,集中治理會不會造成集中污染?的確,這樣的事情時有發生,工業園區變成集中污染源的后果更為嚴重。
工業園區的建設在我國還不有不少問題,比較普遍的是:一、規劃缺少前瞻性,園區定位不準確,引進項目時很少從循環經濟和技術經濟互補的角度考慮,有的園區引進的項目使污水處理廠處理工藝嚴重不適應;二、行業園區工業廢水中同類特質污染物嚴重超標,集中后處理和監管的難度都很大;三、園區建設時很少從工業廢水的特征污染物入手,提出污染控制思路;四、企業廢水預處理、排污管網管理和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實行多頭管理,污水處理廠無法對上游,即工業廢水提出進廠要求或者至少可以預知水質;五、偷排對園區污水處理廠的工藝負荷沖擊很大,造成達標難度大。
面對這些問題,許多新建工業園區積極改變,對入園企業嚴格把關。通過制定嚴格的入園標準,與企業簽署合同,確保企業廢水預處理到一定標準后再統一入網。很多行業也提倡企業廢水預處理,以方便預處理過程中可回用的廢水直接回用。有的園區還自加壓力,從整體上控制園區廢水排放量。同時,對企業生產工藝進行全過程審計,要求企業從采用先進生產工藝入手,削減廢水排放量,把末端治理延伸到全過程控制。
當然,園區不只充當管理者的角色,也會為企業提供很多服務和優惠政策。比如一些廢水產生量大的行業園區,會推出廢水處理補貼,降低入園企業治污成本。
新商業模式有待探索
要讓更多環保企業投身其中
隨著環境服務業的轉型,2002年,水處理領域開始超脫傳統的EPC商業模式,嘗試BOT等新商業模式。這種模式迅速推廣,不同于EPC公司疲于在市場中尋找項目,BOT模式的創新,獲得了資本市場青睞,使更多資金可以進入環境治理領域。
然而,多年以來,雖然每個環保公司都有生存之道,但是工業廢水處理市場中主要的商業模式仍為BOT,其他商業模式仍在探索。
BOT公司運行的項目合同時間較長,一般為20年~30年,這需要穩定的現金流。我國環保產業中,龍頭企業還不太強壯,中小環保企業的經濟實力更為薄弱,而且融資難,無法長時間穩定投入資金。
加之業主企業普遍從節省成本的心理出發壓價,而環保產業本身一直存在的低價競爭也為業主提供了選擇“便宜貨”的機會;不能及時付款的現象大量存在,導致行業存在大量“三角債”。很多環保企業因為資金問題退出了工業廢水領域。
因此,在工業廢水處理領域探索適合我國市場的新商業模式、規范市場競爭秩序,才能讓更多環保企業投身其中。同時,環保企業也要從自身出發,改變單一的服務項目,豐富綜合處理多種服務的經驗,提高應對綜合性環境事務的能力。
政策進展
為加強工業廢水治理,2011年,環境保護部針對多個工業行業實施了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行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
稀土行業等實施新的排放標準
我國稀土儲量占全球36%,產量則占世界97%。由于過度開發,我國稀土資源儲量下降迅速,稀土生產過程中的環境污染問題日益突出。特別是稀土行業廢水排放量大、污染物含量高,對環境造成很大影響;以氨氮為例,稀土行業每年產生的廢水量達2000多萬噸,其中氨氮含量300mg/L~5000mg/L,超出國家排放標準十幾倍甚至上百倍。
2011年10月1日,稀土行業全面實施《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6451—2011),規范稀土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了稀土工業企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適用于稀土工業企業水污染防治和管理。到2014年4月1日,所有企業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控制在70mg/L~100mg/L,氨氮為15mg/L~50mg/L,;特別排放限值為化學需氧量60mg/L~70mg/L、氨氮10mg/L~25mg/L。《標準》出臺標志著有了針對稀土工業特點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稀土行業不必再執行綜合類污染物排放標準,行業特征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
此外,硝酸工業、硫酸工業、釩工業、磷肥工業等2011年也出臺了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新標準根據行業特點對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等做了嚴格規定。其中,以前有行業標準的磷肥工業,于2011年10月1日新標準實施當天,廢止了舊標準《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5580-1995)。
電鍍行業等有了最佳可行技術指南
由于電鍍廢水成分復雜、治理難度大,2011年,環境保護部出臺了《電鍍工業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南》),并于2011年3月1日起實施《電鍍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以下簡稱《規范》)。
《指南》對電鍍廢水處理也做了相應規定,電鍍廢水含有數10種無機、有機污染物,包括酸堿廢水、含氰廢水、含鉻廢水、重金屬廢水、有機廢水、混合廢水等。針對不同種類的廢水,《指南》規定了水污染治理最佳可行技術和污泥處理綜合利用及處置最佳可行技術。
《規范》中規定了電鍍廢水治理工程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的技術要求,適用于電鍍廢水治理工程的技術方案選擇、工程設計、施工、驗收、運行等的全過程管理和已建電鍍廢水治理工程的運行管理,可作為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與施工、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建成后運行與管理的技術依據。
與《電鍍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同時實施的還有《制革及毛皮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此外,環境保護部還完成了《味精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淀粉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的編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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