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市防汛辦主任姜鐵兵作為主管全市水務工作的領導,未正確履行職責,對全市防汛排漬工作重視不夠,缺乏持續降雨會給全市特別是東湖地區帶來漬水隱患的思想準備,領導不力;對東湖排水明渠的管理、維護等工作缺乏具體部署、檢查和督促,對東湖排漬不力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經市監察局研究,并報市政府決定,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市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市防汛辦副主任王洪勝作為分管全市明渠、排水管理工作的領導,未正確履行職責,對明渠等排水通道的清淤、疏浚和維修工作重視不夠;在東湖排漬能力發生變化后,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應對措施;未督促有關部門嚴格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執法不嚴,對東湖排漬不力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市紀委、市監察局研究,并報市委、市政府決定,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并免去市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市防汛辦副主任職務。(7月22日《武漢晚報》)
“杭州看海”,“武漢看海”,“南京看海”,7月18日《人民日報》文章披露“全國62%城市內澇”。這種“水漫金山”的悲劇一年又一年地在大江南北上演著,雖在不同的城市有著不同的表現形式,但共同的一點都是“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蒙受嚴重損害”。
“水漫金山”,責任在誰?南京市住建委主任周金良7月19日公開回應暴雨淹城質疑,他表示,正在進行的雨污分流工程是環保工程,對于防汛作用有限。周金良同時表示,排澇防汛設施不能以極端天氣的表現來檢驗,而是要通過科學的標準、辦法來檢驗,南京的排水管道設計符合國家規范。——依如此一說,那只能怪老天爺沒有下一場符合“國家規范”的暴雨;而事實上,“天災”更是“人禍”,關鍵還是這些年來一些地方的城市建設急功近利而“只顧面子,不顧里子”。好在,這次武漢“開全國之先河”,就“武漢看海”之災一口氣問責了4名官員;這種“漫城問責”順民意,得人心。
不過,在此,愚以為,“漫城問責”不可止于武漢。
“水漫金山”,武漢不在“最先”也不在“最后”,且武漢不算“最重”也不算“最輕”,如果相關官員事先盡職盡責了,起碼是災情沒那么嚴重。問責不是“整人”,而是“對事不對人”,是為了“懲前毖后”。但是,作為旁觀者,我覺得,武漢“漫城問責”了,其它地方怎么辦?
如果只有武漢“漫城問責”而其它“看海城市”不了了之,一者,那是當地政府及其監察部門一種“失職”;二者也對武漢那4名被問責官員是一種“不公”;三者,不問責,更是對老百姓“受災受難”的一種漠視。
“漫城問責”,起碼是依據了《公務員法》。但《公務員法》的全稱叫《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既然武漢市政府及監察局“有法必依”,其他地方的人民政府及監察局同樣應該講“法治”;對此,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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