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該怎么辦?隨著各地污水處理廠建設的提速,防止污泥二次污染已成為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為了減少因污泥處置不當引發的二次污染,進一步規范污水處理廠污泥污染防治工作,近日,河北省石家莊市專門制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對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提出了明確要求,并進一步規范了污泥的運輸和處置。
千噸污泥存污染隱患
大批污水處理廠的建成有效改善了區域內的水環境質量,但是其運行中產生的大量含有有害物質的污泥也成為讓人頭疼的難題。近年來,石家莊市先后投入數十億元用于污水處理廠項目建設,目前全市正式投入運行的污水處理廠已達25座,日處理能力187萬噸。而據不完全統計,這些污水處理廠每天大約產生污泥1000多噸。
石家莊市環保局有關專家介紹,城市污水處理后產生的污泥,含有大量的有機污染物,同時也會含有部分病原菌、重金屬等有毒有害成分,如不能得到有效處理,將形成潛在的二次污染源。
“污泥處理和污水處理同等重要且緊密相關,如果解決不好污泥處理的問題,就不能從根本上實現水環境的改善。”石家莊市環保局有關人士說,從目前國內及石家莊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的處理情況看,污泥處理方式絕大多數為衛生填埋和堆肥利用,污泥處理率仍然較低,工藝尚不完善,處理技術較單一,二次污染的隱患較大。“目前在國內,包括石家莊市,污泥產生量與日俱增和處理能力不足、處理手段落后、處置方式單一的矛盾較為明顯。”
業內人士指出,我國對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的處理和利用有明確要求,但一些污水處理廠在建設運行時更看重的是污水處理是否能達標,而輕視了污泥的無害化處理,只是將污泥進行簡單的脫水處理。
對于這樣的處理方式,石家莊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現出他們的擔憂:“污泥中污染物成分復雜,有害物質含量較多,如果不經過嚴格的無害化處理,簡單進行填埋或農用,不僅不能實現污泥的資源化,還會造成污染的轉移”。
多渠道嘗試變廢為寶
在環保專家眼里,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是一種性質復雜的污染物。他們認為,對污泥的處理和處置首先應該考慮將其減量化和無害化,然后再進一步考慮資源化,并降低污泥處理和處置的成本。
據介紹,目前國內先進地區對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與處置的方法多采用濃縮、消化、脫水、干化、有效利用(多為農用)、填埋及焚燒等,或用其中幾個方法組合處置,使污泥得到了較好的無害化和資源化利用。
石家莊情況如何?近日,記者來到石家莊市三大污水處理廠之一的橋西污水處理廠。記者通過采訪了解到,橋西污水處理廠一直在探索、嘗試污泥的資源化利用,目前,污水處理廠正在與一家制肥企業聯系,將進行無害化處理的污泥通過肥料生產設備制造成有機肥料或復混肥料,達到化害為利、變廢為寶的效果。
石家莊市環保局副局長岳存義告訴記者,經過多年試驗,河北省林業科學研究院也為污水處理廠污泥找到了一個好歸宿,即用污泥對林木施肥。研究人員發現,夾竹桃、紅花景天、羽衣甘藍等35種花卉能超強吸收城市污泥中含有的鎘、鉛、鋅等重金屬。他們通過對污泥中重金屬含量的測定、對林木的生長情況長期監測,最終確定污泥中的重金屬可被林木吸收,而沒有滲入地下或進入食物鏈。
另據了解,石家莊市鹿泉金隅鼎鑫水泥公司也在積極論證,計劃通過高溫煅燒實現污泥處置的無害化、資源化。
建章立制促安全處置
加強污水處理廠污泥的管理,保障群眾健康和環境安全,石家莊市專門制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提出了明確要求,并進一步規范了污泥的運輸和處置,這為石家莊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工作提供了強大保障。
《方案》要求,各城鎮污水處理廠要制定并落實污泥環境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設置專門的監控部門或專(兼)職人員,對污泥產生、運輸、貯存、處理、處置實施全過程管理,堅決打擊擅自傾倒、堆放、丟棄等違法處置污泥行為。從事污泥運輸的單位必須具有相關的道路貨物運營資質,禁止個人和沒有獲得相關運營資質的單位從事污泥運輸;污泥運輸車輛應當采取密封、防水、防滲漏和防遺撒等措施。
《方案》要求,各城鎮污水處理廠要制定并落實污泥環境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設置專門的監控部門或專(兼)職人員,對污泥產生、運輸、貯存、處理、處置實施全過程管理。
同時,污水處理廠新建、改建和擴建時,污泥處理設施(污泥穩定化和脫水設施)應當與污水處理設施同時規劃、同時建設、同時投入運行。不具備污泥處理能力的現有污水處理廠,應當在2012年6月底前建成并運行污泥處理設施。
[相關鏈接] 伊春污泥處置納入減排考核
未妥善處理處置污泥的將核減減排量
黑龍江省伊春市環保局將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污染減排工作中進行考核,已建的污水處理廠逾期未對污泥妥善處理處置的,將按有關規定核減城鎮污水處理廠對主要污染物的削減量。
伊春市規定,地方政府是污泥處理處置設施規劃和建設的責任主體,污水處理廠應對污水處理過程產生的污泥承擔處理處置責任,不具備污泥處理能力的現有污水處理廠要在兩年內建成并運行污泥處理設施。新建污水處理廠的污泥處理和污水處理應該統籌考慮,對缺少配套污泥處理處置方案的污水處理設施項目,不得通過環境影響評價;配套污泥處置設施沒有同步建設、投運的新建污水處理廠,不得通過驗收;已建的污水處理廠逾期未對污泥妥善處理處置的,將按有關規定核減城鎮污水處理廠對主要污染物的削減量。暫時沒有建成污泥處理處置設施的地方,環保部門要加強對污泥處理處置全過程污染控制監管,避免引起二次污染。(徐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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