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水環境質量,實現水環境功能區達標,力爭“十二五”期間消除劣五類水質,我省采取水環境倒逼機制,將再次加嚴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近日,省環保廳和省質監局聯合發文,規定從2013年1月1日起,全省四大流域都將執行新的排放標準。
新的排放標準為:南水北調和小清河流域的重點保護區、海河和半島流域的“一級標準”;南水北調和小清河流域的一般保護區、海河和半島流域的“二級標準”,進一步實現排放限值與水質目標相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