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最大淡水人工湖千島湖的水資源環境保護將上升至國家規劃層面,這也是國內跨省流域綜合性保護規劃的破題之舉。早報記者昨天從浙江省發改委獲悉,該委編制的《千島湖與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規劃》已進入材料匯總階段,有望在明年春節前報國家發改委。
“浙江的規劃根據國家規劃大綱編制,安徽省也在根據自身情況編制類似規劃,進度略快,兩省的規劃將匯總至國家發改委。同時,國家發改委也委托相關部門進行調研,將在多方匯總的基礎上編制國家層面的《千島湖與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規劃》。”浙江省發改委地區經濟處人士日前向早報記者透露。
此外,作為保護的重要內容,財政部、環保部已啟動國內首次跨省流域生態補償新安江流域水環境補償試點。目前,整體補償機制已明確,具體實施方案還在商討。
關乎長三角生態安全
千島湖發揮著重大的防洪、供水、發電、旅游功能,承擔著作為大型水庫、濕地特有的生態功能。
千島湖是1959年新安江水電站建成蓄水后形成的,絕大部分位于杭州淳安縣、建德市,部分位于安徽歙縣境內。千島湖是浙江重要的飲用水源地,也是長三角戰略備用水源。安徽境內的新安江全長293公里,是流入千島湖水量最大的河流,占總入湖水量60%以上。
11月8日,全國政協副主席張梅穎在“千島湖水資源保護”對口協調會上指出,千島湖發揮著重大的防洪、供水、發電、旅游功能,承擔著作為大型水庫、濕地特有的生態功能,千島湖及新安江流域不僅是浙江、安徽重要的生態屏障,同時關乎長三角的生態安全。
“千島湖保護等問題,浙皖兩省10多年前就開始協商,但始終沒有滿意的解決辦法。”浙江省環境保護廳污控處處長喻志剛說。2006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環資委委員何少苓等10多名代表提交《關于在新安江流域建設生態共建共享區的建議》。全國政協也在2010年組織委員、相關部門前往千島湖調研,并于今年1月形成報告。
據不完全統計,上游安徽黃山市多年來為保護新安江環境所涉資金達50億元。浙江淳安已關停所有造紙、農藥、化肥等重污染企業,僅2009年浙江就投入2.8億元,直接用于千島湖治理。但千島湖的水質卻在惡化。
浙江省環保局的資料顯示,以反映水體富營養化水平的總氮、總磷、葉綠素a、高錳酸鹽指數濃度以及水體透明度5項指標為例,2008年總氮濃度0.92mg/L,較2001年上升48.4%;總磷濃度0.014mg/L,上升140%;葉綠素a濃度6.0μg/L,上升500%;高錳酸鹽指數1.5mg/L,上升19%;透明度468厘米,下降38.5%。而千島湖屬深水型水庫,一旦污染,很難修復。
浙皖規劃著重點不同
浙江側重于千島湖保護,安徽側重新安江流域保護。兩省的規劃完成后,國家發改委將委托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在此基礎上制定總體規劃。
“浙江規劃的核心目標是保護千島湖的水質和水資源環境。”浙江省發改委人士介紹,結合千島湖的功能定位、流域情況、水資源管理要求,規劃設置了水資源環境保護指標。其中水質目標為:到2015年,千島湖及其上游主要控制斷面水質整體達到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Ⅱ類標準,主要指標濃度不低于“十一五”平均濃度限值,水體富營養化趨勢得到有效遏制,達到貧—中營養狀態,“水華”的頻率、程度有所降低。
據介紹,浙江的規劃主要由1個規劃文本、9個專題研究報告構成。規劃文本的內容包括水資源環境現狀及發展趨勢、重點任務、重大項目建設與布局等;專題研究包括水質環境監測報告與趨勢分析、水環境保護、水環境容量測算、生態補償機制與政策研究等。基本目標是全面保護水資源與生態環境,突出千島湖功能戰略地位,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和最有力的水資源環境保護措施。
“浙、皖各自編制的保護規劃著重點不同,浙江側重于千島湖保護,安徽側重新安江流域保護。兩省的規劃完成后,國家發改委將委托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在此基礎上制定總體規劃。10月底,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牽頭的調研組已赴安徽、浙江等地。”浙江省發改委人士透露。另據了解,安徽保護規劃已交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編制。
11月8日,在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舉行的“千島湖水資源保護”對口協調會上,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杜鷹表示,《千島湖與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規劃》是我國第一個真正意義上將跨省流域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起來,統籌協調上下游發達、欠發達地區生態保護和經濟發展的綜合性規劃。
生態補償款因分歧未撥付
目前生態補償的具體方案沒有形成,主要還是兩省對具體方案存在分歧。因此,原定安排的生態補償款還沒有撥付。
同時,財政部、環保部今年還向安徽、浙江兩省印發《關于啟動新安江流域水環境補償試點工作的函》,建立跨省流域協調機制和生態補償機制。按試點方案,今年暫安排給安徽生態補償金3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安排2億元、浙江安排1億元,用于上游水環境保護和水污染治理。千島湖、新安江流域的先行先試,將為全國大江大河流域推行生態補償機制提供借鑒。
據悉,今后的整體方案為:國家財政向安徽提供資金,安徽加快新安江上游水污染防治,促進水質改善。建立水質補償機制,環保部每年組織皖浙兩省對跨界水質開展監測,明確以省界斷面全年穩定達到考核的標準水質為基本標準,安徽提供的水質優于基本標準的,由浙江給予補償;劣于基本標準的,安徽對浙江補償;達到基本標準的,雙方均不補償。補償基金專項用于新安江流域水環境保護和水污染治理。
“目前生態補償的具體方案沒有形成,主要還是兩省對具體方案存在分歧。因此,原定安排的生態補償款還沒有撥付。從浙江而言,不能接受對斷面監測水質基本標準設定較大的幅度。安徽提出在水質檢測時留有下限10%,我們認為幅度應更小、甚至不設預留幅度,意味著對污染預留空間。”浙江省發改委人士介紹道。
在11月8日全國政協的“千島湖水資源保護”對口協調會上,浙江省副省長陳加元表示,希望國家層面建立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能對等體現上下游的權利、義務。安徽省副省長倪發科稱,感到補償范圍不夠寬、標準偏低,特別是中央財政補助少。同時,目前的補償僅針對水環境質量,建議增加水量補償、森林碳匯生態補償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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