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水利是現代農業建設不可或缺的首要條件,是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替代的基礎支撐,是生態環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統,具有很強的公益性、基礎性、戰略性。水利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國家資源環境調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基礎水信息的基準性調查。
什么是水利普查?為何要開展水利普查?開展全國水利普查是為了全面查清我國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基本情況,系統掌握我國江河湖泊開發治理保護狀況,摸清經濟社會用水狀況,了解水利行業能力建設情況,建立國家基礎水信息平臺,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的基礎水信息支撐和保障。
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的工作部署,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全面展開。為讓廣大讀者了解沈陽市水利普查工作的基本情況,更好地支持、參與水利普查,本報記者就有關問題采訪了沈陽市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市水利局局長于灝。
1.開展全國水利普查,在新中國成立以來還是第一次,其目的和意義是什么?
開展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是國務院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它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國家資源環境調查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多水少、水資源分布不均是我國的基本水情,也是長期面臨的基本國情。新中國成立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水利工作,我國水利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為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與此同時,我國江河湖泊自然條件、水土資源開發利用、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狀況等都發生了重大變化,水利發展面臨著很多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為此,國務院決定用3年時間開展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查清我國江河湖泊基本情況,掌握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現狀,摸清經濟社會發展對水資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業能力建設狀況,建立國家基礎水信息平臺,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的基礎水信息支撐和保障。這是我國水利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事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一件大事。
2、本次全國水利普查的對象和內容是什么,與以往的水利專項調查有何區別?
這次水利普查將對全國所有的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機構以及重點社會經濟用水戶進行調查,不是水利某個單項業務的調查,而是包含了河流湖泊基本情況、水利工程基本情況、河湖開發治理保護情況、經濟社會用水情況、水土保持情況、行業能力建設情況等6個方面的綜合性、系統性普查,除了剛完成的水資源調查評價內容外,基本涵蓋了水利工作所涉及的所有方面。
普查設計了300多項統計指標,既有資源環境領域的調查內容,又有經濟社會領域的調查內容;既有靜態指標,又有動態指標;既要采用傳統的調查方式,又要廣泛應用現代技術手段;既有很強的專業技術要求,又要面向廣大基層群眾和用水戶。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涉及范圍之廣、參與部門之多、技術要求之高、工作難度之大,在我國水利發展史上是空前的,在統計調查史上也是少有的,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做大量的開創性工作。
3、經濟社會用水戶工業企業、建筑業三產調查對象是如何確定的?
根據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經濟社會用水調查對象確定辦法規定要求,依據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的資料,以初始名錄作為基礎,根據工業企業、建筑業三產用水大戶和典型用水戶確定方法分別選取需要調查的企業,符合規模下限標準以上的工業和三產用水企業全部作為用水大戶調查對象,典型戶采用簡單隨機抽樣方法選取樣本為基礎,保證抽樣絕對誤差不超過0.15的要求進行計算,最終確定所需調查典型用水戶的樣本量。通過實地核實被選擇的所有調查對象,一些已經停產、倒閉的企業將不作為調查對象,對于一些典型調查對象在核實中被取消的要重新從工業企業單位名錄中進行更換,以滿足調查樣本規定的數量要求。
4、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的時點是如何規定的?
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的時點為2011年12月31日24時,數據時期為2011年度。凡是2011年年末資料,如“2011年年末單位人員”等數據,均以普查時點數據為準;凡是年度資料,如“2011年供水量”等數據,均以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全年數據為準。
5、本次水利普查包含哪些階段?各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什么,進度安排如何?
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為期3年,從2010年1月—2012年12月,采取“先試點、后清查、再全面調查”的方式,分為前期準備、清查登記、填表上報、成果發布四個階段進行。
(1)2010年1月—2010年12月為前期準備階段,主要包括成立各級普查機構,落實普查工作經費,編制普查總體方案、實施方案和各類技術規定與工作細則,制作工作底圖,開發普查軟件,開展普查試點,全面部署普查工作,開展第一階段普查培訓及宣傳動員等工作。
(2)2011年1月—2011年12月為清查登記階段,主要包括編制河湖名錄,開展普查對象清查,建立動態指標臺賬,獲取普查數據,開展第二階段普查培訓等工作。
(3)2012年1月—2012年6月為填表上報階段,主要包括普查表填報、錄入、審核,逐級完成普查成果匯總、審核、協調、上報等工作。
(4)2012年7月—2012年12月為成果發布階段,主要包括普查成果逐級抽查驗收、普查資料分析整理匯編、普查數據管理和空間數據庫建設、普查成果驗收和宣傳發布等工作。
6、本次水利普查如何組織實施?
水利普查工作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從工作組織層面,國務院設立了水利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制定普查方案和組織實施普查工作。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相應的水利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按照國務院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要求,組織實施當地的普查工作。從社會參與層面,將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普查工作,初步預計參與普查工作人數將近百萬人之眾。因為水利普查工作的專業性很強,在普查過程中還將充分發揮科研院所和大專院校的技術力量,形成合力,做好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工作。
7、水利普查與市政府及各有關部門的關系如何?
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質量要求高,工作難度大,是一項非常艱巨、十分復雜的工作,需要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積極參與,共同開展工作。開展水利普查以來,在普查機構建立、水利普查方案制訂、經費落實、宣傳準備、試點用基礎資料保障等方面市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均給予了充分的重視和大力支持,市政府領導出任沈陽市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領導小組組長,各有關市直單位為成員單位,在水利普查前期準備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水利普查全面展開階段,更需要各部門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進一步加強溝通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8、沈陽市本級及各區縣市普查機構建立情況如何?
按照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進度安排要求,沈陽市本級及各區、縣(市)(包括城區和開發區),全部建立普查機構,目前全市縣級水利普查辦公室有專職人員32人,兼職人員74人。
9、沈陽市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宣傳工作如何開展?
自沈陽市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工作開展以來,市政府及時成立水利普查領導小組,科學制定水利普查實施方案,積極采取各種有效宣傳措施,力促水利普查工作順利進行。一是通過市水利信息網,向社會發送水利普查信息和動態,以便各單位積極配合水利普查員的工作;二是各級水利普查辦公室制作標牌,制作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工作證,進一步規范全市水利普查工作;三是發放水利普查宣傳畫,由各縣、區(市)普查辦負責張貼到全市各街道、村鎮,宣傳水利普查有關內容,擴大水利普查的認知度。
隨著水利普查的不斷深入和普查時點的臨近,沈陽市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的工作進入了關鍵時期,市水利普查辦定于2011年11月21-27日為沈陽市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宣傳周,宣傳周期間,將利用報刊、電視、出租車尾屏及街頭滾動大屏幕等形式,同時11月23日將在中山廣場等12處設立集中宣傳點,屆時省普查辦也將參與到宣傳活動中,通過此次宣傳周,進一步宣傳水利普查,讓社會各界積極支持參與和配合水利普查工作,力爭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得到全社會的共同關注,為圓滿完成我市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工作打造良好的輿論平臺。
10、清查登記時的“在地原則”是什么含義?
“在地原則”,亦稱“地域原則”,通俗地講就是,普查對象位于哪個縣級行政區就由這個縣級行政區普查機構負責進行清查登記(軍隊管理的普查對象除外)。對于跨縣級及以上行政區的普查對象,其清查登記及填報歸屬問題另有專門規定。
11、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涉及面很廣,調查對象涉及很多行業,如何做到普查對象自覺接受調查,提供真實準確的數據?
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是國務院的重大部署,體現了國家意志。首先,要使每一個接受普查的單位和人員明確了解到,依法接受普查,并提供準確真實的數據是每個普查對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凡屬于水利普查范圍內的行政和企事業單位以及經濟社會取用水戶,都要嚴格按照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和此次普查的具體要求,如實填寫、按時報送普查數據。地方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及其負責人,都要帶頭依法實施普查。其次,我們將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增強普查對象的法律意識,提高其依法如實填報普查資料的自覺性,特別是打消部分調查對象的思想顧慮,積極配合清查登記。第三,我們要依法保護普查對象的合法權益。普查對象提供的資料,各級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將依法予以保密,不作為對普查對象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不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第四,切實建立普查數據質量控制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篡改普查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虛作假,對于普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違法違規和弄虛作假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2、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是如何選聘的?
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原則上由熟悉當地情況的專業或公職人員擔任,可從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協商調用工作人員作為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也可根據水利普查工作的需要向社會公開招聘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優先招聘參加過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社會人員。全市共選聘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3010名,分布在全市各區、縣(市)、開發區,共同參與完成全市水利普查工作。
13、公眾參與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的方式有哪些?
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是一項公益性、基礎性的國情國力調查,離不開全國人民的關注與支持。公眾可以通過各種宣傳途徑了解并參與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活動,如:參與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標志投票及征集活動;報名參加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的普查員、普查指導員選聘;積極配合普查員入戶調查城鎮和鄉村居民生活用水;撥打監督電話或寫舉報信,對不如實填報或不上報等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等等。
14、本次水利普查數據的獲取途徑有哪些?
本次水利普查的數據包含靜態指標數據和動態指標數據。靜態指標數據獲取方法有檔案查閱、實地訪問、遙感解譯、現場測量、模型計算、清查登記等。動態指標數據獲取方法主要有建立臺賬、實際計量、典型調查、重點監測、分析推算、檔案查閱等。
15、清查表、臺賬表、普查表和匯總表分別由誰填報?
清查表由普查員填報,普查指導員審核,普查對象管理單位(或村級普查人員)配合并協助普查員填表。
臺賬表由取用水戶(或其管理單位)填報,填表人、復核人一般為填表單位人員。
本著“誰管理,誰填報”的原則,確定普查表填表單位。普查表的填表人一般為普查對象管理單位填表人員,村級填報的普查表,填表人為村級普查人員;沒有管理單位的普查對象,由普查員直接填報普查表。普查表的復核人一般為普查員,由普查員直接填報的普查表,復核人為普查指導員或其他普查員。普查表的審查人一般為普查指導員,復核人為普查指導員的普查表,審查人為普查機構指定的其他普查指導員。要求填表單位加蓋公章,普查員直接填報的普查表無需蓋章。匯總表由水利普查軟件自動生成。
16、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有哪些職責?
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要嚴格執行普查方案,認真學習水利普查知識,向普查對象(直接)管理單位或部門、村(居)民委員會、公眾耐心細致地宣傳水利普查的意義、內容、方法、時間、保密規則等,提高公眾對水利普查工作的認識,自覺參與水利普查。
在開展普查對象入戶清查時,須持有縣級水利普查機構統一印制的《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普查指導員證》、《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普查員證》,要遵守保密規則,自覺為普查對象保密。
沈陽市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監督舉報電話:024-2424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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