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切實做好防汛防災工作的通知》(鄂環辦[2010]103號)精神,為及時掌握汛期地表水水質狀況,確保人民群眾飲水和工農業生產用水安全,強化汛期應急監測工作,湖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制定了《2010年汛期應急監測方案》。該“方案”就五個方面作出了具體安排和要求:
一是成立了以站長張志祥為組長、副站長宋國強、總工程師吳丹為副組長的汛期應急監測工作專班,在省環保廳應急辦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開展汛期應急監測工作。
二是應急監測專班在汛期處于應急狀態,每天安排2名應急小組成員24小時輪換值班。應急值班人員手機24小時開機,保持與省環保廳應急值班人員的熱線聯系,接到省廳應急辦相關指令后迅速啟動應急監測工作。
三是省中心站制定并向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環境監測(中心)站下發了《關于加強汛期應急監測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環境監測(中心)站加強汛期的水質監測,加強監測頻次,加強重點流域、區域的巡查,做好應急監測方案及應急準備,加強信息報送等,做到統一調度、保障有力、協調順暢。
四是省中心站應急監測人員要做好相關物質、裝備、設備、車輛的準備工作,儀器、設備在汛期期間時刻應處于待命狀態,并確保正常使用和運行;同時,做好樣品、試劑的儲備。
五是省監測中心站要在各地例行監測的基礎上,加強主要水源地的水質監測工作,特別是三峽庫區和長江、漢江湖北段沿線飲用水水源地的水質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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