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記者從省環保廳召開的世界環境日新聞通報會上獲悉,全省30家污水處理廠和部分工業企業被通報批評,并責令按期完成整改。今年,省環保廳將堅決查處“未批先建”及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等行為,對位于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等敏感區域的項目,一律不予通過環評審批。
據介紹,今年全國要對各省“十一五”減排目標完成情況“算總賬”,實行嚴格的問責制,而省政府也要對各市州政府考核,未完成目標的,將對市(州)長“一票否決”。
30家污水處理廠未完成整改
省環保廳新聞發言人、副廳長楊雪鴻通報稱,經核實,列入《三峽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規劃(修訂報告)》的部分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場等20個項目還未開工建設,攀鋼集團3#、4#、5#燒結機脫硫工程還未建成投運。去年《四川省人民政府進一步加強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通知》要求整改的污水處理廠中,還有成都江安河污水處理廠、瀘州市江陽污水處理廠等30個污水處理廠還未完成整改。眉山市四川西龍紙業有限公司等13家企業的污染治理設施還不能達到相關要求。省環保廳表示,根據有關規定,對以上地區和企業予以公開通報批評。
成都市污水處理處全國前列
據了解,目前全省已建成污水處理廠99座,處理能力393萬噸/天。成都、遂寧、資陽三市已縣縣建有污水處理廠,且成都市已將生活污水處理廠覆蓋到鄉鎮,全市污水處理率達91%,主城區污水處理率達96%,在國內處于前列。
成都江安河污水處理廠(即第八污水處理廠)的問題主要是尾水排放管道尚未形成,處理水量偏低及進水水質波動很大等因素,暫時達不到環保驗收要求,未進行環保驗收。
按照省環保廳要求,對還未開工建設的重點減排項目,責令8月底前開工建設,并在規定時間內建成投運;對未整改完成的污水處理廠,責令于7月底前完成整改;對污染治理設施達不到要求的工業企業,責令于6月底前完成整改。
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的項目不批
今年,省環保廳將從項目環評審批和監管兩個方面從嚴把關。“國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設不符合產業政策的一律不批;環境污染重,產品質量低,能耗、物耗消耗高,特別是污染物排放不能達標的項目一律不批;當地環境質量已不能滿足環境功能要求的,一律不批;建設項目如果位于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等敏感區域的項目,一律不批。”
此外,今年全省還將加大秸稈禁燒的執法監督力度,對違法焚燒秸稈的責任人堅決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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