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市環保局獲悉,從2010年起,18個省轄市將全面實行地表水水環境生態補償機制,涉及長江、淮河、黃河和海河四大流域,我市河流水質將面臨新的達標壓力。
據悉,這項制度去年曾在河南省轄沙潁河流域和海河流域試行。近日出臺的《河南省水環境生態補償暫行辦法》規定,按照“誰污染、誰補償”和“誰保護、誰受益”的原則,上游省轄市出境斷面水質污染物超標的,必須給下游省轄市予以經濟補償,并由省財政主管部門負責生態補償金扣繳及資金轉移支付。同時,該辦法還根據污染物治理成本確定了生態補償金的扣繳標準,其中,化學需氧量為每噸2500元,氨氮為每噸1萬元?劾U的生態補償金主要用于對下游城市的補償和對責任目標完成情況較好城市的獎勵。
在對省生態補償辦法進行認真研究的基礎上,我市結合實際起草了《焦作市水環境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并在考核因子、考核頻次和扣繳依據等方面與省生態補償辦法保持基本一致的基礎上,對污染物超標通量核算辦法進行了改進,在核算下游斷面超標通量時將上游斷面超標通量的影響予以剔除,按照被考核斷面實際新增污染物超標通量核算其應扣繳的生態補償金。
為使省生態補償辦法在我市實施后既能調動各單位治理污染的積極性,又不致給各單位造成過大的財政負擔,我市實行省、市兩級考核,規定當其中一個斷面超標時,扣繳其責任單位的生態補償金;當兩個斷面同時超標時,只按其中通量數額較高者扣繳其責任單位的生態補償金。在確定生態補償考核對象時,除了將各縣市區政府作為考核對象外,還將對省控斷面有貢獻的4家市直水污染物排放企業作為考核對象,并承擔一部分生態補償金。
為調動環境保護積極性,我市強化對通量節余單位的獎勵,規定從各責任單位扣繳、市直企業認繳的生態補償金上繳省生態補償金后的結余部分,以及省補償和獎勵我市的生態補償金,全部用于有關責任單位的補償和獎勵,其中70%按照各責任單位全年累計節余通量進行獎勵, 30%用于補助各責任單位環境監測監控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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