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由“多城市集體上調水價”引發的爭論,現在看來似乎不只是一場爭論那么簡單。
從中央部委的住建部、水利部、發改委到省市級地方政府,從國企到民企到外資,無一例外地被卷入其中各自為戰。而以高溢價收購國內水廠的外資水企首當其沖成為眾矢之的。
作為水務行政主管部門的住建部不得不加快新一輪水務改革的步伐。9月10日,據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透露,新一輪水改或將圍繞產權改革展開,對水務投資的企業實行嚴格的準入門檻,特別是嚴格控制高溢價收購水企產權。一場關于水務企業產權等問題的政策性調整呼之欲出。
國企零回報
遭遇外資偏高利潤率
這一輪對外資水企“詬病”最多的,無疑還是國內的水務企業。
“這里面的原因不言而喻,外資進入不僅搶占市場份額,更主要的是他們高溢價收購水廠,與地方政府簽訂掠奪性商務條款,指定關聯企業提前瓜分利潤,這樣的競爭是不公平的。”首創股份一水務市場經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憤憤不平。
據了解,1998年,國家《關于城市供水價格管理實施辦法》將供水企業的利潤率規定在8%-12%之間,以改變以往供排水公司在政府補貼下的虧損運行狀態,吸引民間資本和國外資本進入投資。
但事實上,外資與國內企業的利潤率卻有天壤之別。據中國城鎮供排水協會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為了吸引外資,以及由于最初外資的高溢價收購產權,地方政府給予外資水企的利潤率通常都高于12%,如天津威立雅與政府達成的利潤回報是18.5%。
據了解,上述天津威立雅與政府達成高額利潤率的現象普遍存在,而據國家統計局2008年底資料,外商在中國的投資領域中,水務市場以24.48%的利潤率高居榜首。
相比之下,國內的水務企業就沒那么幸運了。參與住建部新水改征詢意見的北京國融大通財務顧問公司總經理李智慧告訴記者,國有水務企業因為不牽扯社會資本投資,日常的運營成本主要靠水務銷售收入和地方財政補貼,因此根本沒有資格要求獲得利潤,回報率為零。另外,有民營資本參與投資者因為資產投資測算不明確等原因,也只能與政府達成比較低的利潤回報,一般只能達到4%-5%。
外資能得到的“優惠”還不止于此。上海浦東一水務投資策劃人告訴記者:“外資水務投資在設計、建設、設備采購等方面可以向政府指定關聯企業,簽訂協議保底水量和其他附帶條款等,關鍵在于操作。”其中的簽訂保底水量是指代表政府的自來水集團或公司需從外資水廠購買定額自來水,變相確保外資水廠贏利。這種做法國家在2004年清理水務固定回報項目時已經明令禁止,但現在外資水企仍在操作。
水利部先水改倒逼住建部
但是,外資水廠高額利潤率與水價上漲引發的爭論,只是住建部水企改革的導火索。多位業內人士都表示,住建部此次水改更深層的原因在于長久以來與水利部在城市水務方面的矛盾以及水利部率先進行水改給住建部帶來的壓力。
2009年5月19日,國務院批轉發改委《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指出,要加快研究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石油、鐵路等重要領域的相關政策,并特別強調是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負責。
事實上,住建部與水利部在城市水務管理方面的矛盾由來已久。在水務方面部委職能劃分時,住建部是城鎮水務行政的主管部門;而水利部則負責城鎮以外的水務工作、水資源及水利工程建設。水利部一位人士表示,以前在城市水資源管理上,由于沒有明顯的界定,水利部同住建部有職能重合和沖突之處。
就在國務院發出上述通知后的6月24日,水利部指導西安水務局重新組建了陜西西安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旗下不僅包括西安市原供水公司等城市水務公司,還包括西安市黑河庫區管理中心等水利工程單位,實現了西安市城鄉水務一體化的改革。
而西安只是一個開始。水利部水資源司司長高而坤在“2008年水務高峰論壇”上明確表示,水利部將推進水務市場化、一體化進程,改革水價的形成機制,創新水務投融資機制。據李智慧透露,水利部已經在籌備接管四川省內的城市水務工作。
有業內人士稱,在住建部為水務改革絞盡腦汁的時候,水利部速戰速決地實現了西安市水務一體化,并且獲得了當地的認可,這無異于在住建部統籌全國城市水務的大盤上砸下了一顆釘子,倒逼住建部加快新一輪水改的步伐。
嚴控高溢價收購水權
內外資的矛盾、國務院的要求和來自水利部的壓力使得住建部新一輪水改加速進行。
7月22日,住建部召開“水務改革座談會”,8月28日,住建部下屬的中國城鎮供排水協會召集部分地區的“水協”代表來北京座談,近期的兩次會議住建部都在為新一輪水改征求意見。
據上述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透露,住建部對水務領域的資本投資改革或將圍繞產權改革展開,對水務投資的企業實行嚴格的準入門檻,特別是嚴格控制高溢價收購水企產權。
資料顯示,中法水務在天津中法芥園水務有限公司中控股52%,在重慶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控股60%,兩公司產權性質已經成為外資控股。而我國在2002年放開引進外資時,明確要求對外資進入水務組建合資公司不得超過50%的限制。
李智慧對記者表示:“現在普遍被水企、投資人等各方接受的辦法是施行所有權和經營權兩權分離,將控股權控制在國資手中,同時放開經營權,以競爭方式引入水務運營商。”
而對于上文中提到的地方政府違規提高外資所得的利潤率,李智慧告訴記者,這一輪水改如果實施,將產權控制在國資手中,從而能避免外資占股過多所獲得的高額回報,而通過產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則將斬斷外資通過政府協議獲得投資回報的機會。
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鐘麗錦告訴記者:“水務企業的產權本屬于國家壟斷,地方政府是監管者、持有者,但將部分產權出讓后,政府與外資的合作經營使地方政府具有了雙重身份,既是監管主體又是被監管對象。”
“水價上漲是必然趨勢”
當然,無論水務改革如何進行,水價都是最后的出口。
中國城鎮供排水協會一副秘書長指出,水價上漲是必然的趨勢。水權如要收歸國有,除了回購外資水廠股份所產生的費用之外,還需增加供排水管網改造等大量投資成本。
據記者了解,2006年底,發改委、住建部開始牽頭制定《城市水價成本監審辦法》(下稱《辦法》)。由于這一辦法的出臺將對水價成本的審核進行統一規范,能夠對企業,尤其是外資企業將其他開銷劃入成本,從而抬高水價進行控制。因此當時,外資收購國內水廠的案例急劇收縮,到2007年威立雅收購天津自來水公司之后,外資在國內就沒有再進行收購。
業內人士表示,《辦法》如果順利實行,或許新一輪水改進行得會更快。但是,就是這一被看做是水改契機的《辦法》,從2006年底開始醞釀制定,卻至今還在征求意見中。
上述中國城鎮供排水協會副秘書長告訴《華夏時報》記者,“辦法”之所以遲遲未出,主要原因是對幾部分超前投資是否應該進入成本無法形成統一的意見。參與制定《辦法》的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表示,《辦法》或許會在年內加速出臺。
對于目前多個城市水價上漲而引起的爭論,中國城鎮供排水協會副秘書長劉志琪告訴記者,目前的水價上漲,其實增加的是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這屬于政府行政收費;水價是基于水廠的水處理成本,現在還沒有調整到位。
劉志琪告訴記者:“畢竟,對于城鎮居民來說,他們只關心水價為什么會上漲。這就對水價成本的監督和審核的要求大大加強,這是新一輪水改面臨的最大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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