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人大常委會召開關于《廣東省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情況匯報會。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小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鄭鄂出席會議。
去年十月,省人大常委會對《條例》實施情況展開檢查,全省各市除廣州、深圳外,其余飲用水源水質均完全達標。
一年過去了,全省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持續上升,廣州卻成為唯一未完全達標的城市。據廣州市介紹,盡管廣州西部水源達標率已提升了20%多,但達標率僅有65.9%。
企業夜間狂排污,如何監管?
省政府的相關報告指出,目前環境違法行為依然屢禁不止,偷排、事故性排污等現象對飲用水源水質構成威脅。
“這已經不是個案,而是一種較為普遍的現象。我們需要更多人手,加大監管力度。”省人大環資委委員、廣州市環保局副局長楊柳闡釋了監管的難度,他表示根據廣州目前工業企業的數量,應配備約540名環境監察人員,如今只有200多名,人手不足,力度不夠。建議全省配備相關編制,進行統一管理。
水源地各自為政,如何保護?
2010年亞運前,隨著西江引水工程的完成,西江第二水源地或將成為廣州和佛山“共同水缸”。但讓代表們擔心的是,從西江第二水源地的保護區域劃分來看,取水點一方屬于佛山,已被列為飲用水源保護區。但其對岸卻屬于肇慶,密布著陶瓷、印染等行業的肇慶高要金利工業區就坐落于此。保護區域劃分存在的問題導致第二水源地水質存在被污染的可能。
“跨行政區域的水源地,城市間很可能各自為政,而不會共同保護。”代表們表示,可考慮按水域或流域劃分以達到全流域保護的目的。
對于水源水質保護的實際效果代表們甚為關心。鄭鄂指出,水源水質保護是要看實效的工作,必須以結果為導向,且要重視公眾滿意度。“不能僅僅是官方說不黑不臭了,可居民還能聞到味道,最重要的還是要群眾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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