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兩大水電工程被國家環境保護部叫停后,有關水電開發的爭論再次甚囂塵上。有人反思水電開發的利弊,有人探求西南地區可持續發展之路,也有人抱怨環境影響評價影響了地方經濟發展,甚至有人為水電開發商們的“跑馬圈水”和“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唱贊歌。
有趣的是,古時候的兩個人,一個是拿著“矛”,一個是拿著“盾”相斗。而如今,爭論雙方拿的都是同樣的武器——科學發展觀。所不同的,是對“科學發展觀”的不同理解、解釋和運用。
水電之爭,到底誰在真正地科學發展?
該不該大力發展水電
潘家錚,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水利電力部原總工程師,水電開發的堅定支持者。
在潘家錚看來,“現在中國的水電開發既面臨著從未有過的大好形勢,也面臨著從未有過的壓力和指責。”在為《“三江”水能開發與環境保護》一書所作的序中,潘家錚認為,中國有舉世無雙的水電資源,水電又是目前唯一能夠大規模開發利用的可再生清潔能源。開發水電減少燃煤正是從根本上保護中國生態環境的重大措施。
“試問,人們能夠提得出另外一條現實可行、在近期大量替代燃煤的措施來嗎?有些同志不肯承認水電是清潔能源,試問水力發電排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和其他廢氣廢渣了嗎?導致酸雨和溫室效應的問題加劇了嗎?”潘家錚說。
潘家錚甚至相信,在怒江適當建些水電站,改變不了洪水期江水咆哮奔騰的壯觀景象,改變不了怒江大峽谷有雪山、陡坡、草原、急流的瑰麗景觀,更不會使“三江”并流區的地質多樣性、生物多樣性和景觀多樣性喪失。
原中國西南民族研究學會會長何耀華研究員以“三江”地區為例指出,“三江”水能資源豐富,但流域地區各民族人民貧困,科學文化發展滯后,幾千年延續的毀林開荒、刀耕火種、陡坡種植、伐木取暖的原始生產生活方式,已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許多居民失去生存環境,許多村落生產生活無以為繼。
何耀華認為:“以遏制水電開發來謀求原始生態的保存,只能使貧困更加貧困,生態環境更加惡化。”
就目前中國的能源結構來看,2008年,水電發電量5633億千瓦時,約占全部發電量16.41%;火電發電量27793億千瓦時,約占全部發電量80.95%;核電發電量684億千瓦時,約占全部發電量1.99%。各界達成的共識是,中國能源結構不合理,但以燃煤為主的電力結構一時也很難改變。
“火電最大的問題是破壞環境,風電最大的問題是規模太小,核電最大的問題是不安全,而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潮汐能等能源最大的問題是效率低和成本高。”云南省社會科學院南亞研究所研究員王崇理說,“水電是電力中最經濟和清潔的能源。特別像云南這樣的水能資源豐富而又相對貧困落后的西部省份,水能資源的開發更具有多方面的戰略意義。”
但相反的觀點同樣存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環境與發展中心有關專家表示:“水電開發帶來的益處毋庸置疑,但是對于每一個流域、每一個工程是否合理,怎樣做合理等問題,如果沒有全面的分析和民主的討論便不可能得到公正而富有遠見的結論。”
中國社科院環境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鄭玉歆稱,實踐已經反復證明,那種不講科學、依靠頭腦發熱、大干快上的工作方式,盡管可以求得一時的轟轟烈烈,甚至是非常顯赫的短期政績,但從長遠看,往往是勞民傷財,后患無窮,甚至損失慘重。
“我們期待新上的水電項目不但能有一個好的經濟效果,同時也有好的社會和環境效果,不但功在當代,也要利在千秋。”鄭玉歆說。
至于水電是否是綠色和清潔的能源,中國社科院環境與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鄭易生毫不客氣地指出,“水電不等于綠色能源”。認為水電是綠色能源,既不嚴謹又不科學。
鄭易生解釋說,嚴重破壞生態系統的水電站,即便是“清潔”的,也不是“綠色”的,因為人們在獲得能源的過程中,不僅要追求人類健康,也要追求河流系統和生態系統的健康。
鄭易生認為,正是狹隘的“只問水頭,不問生態”的“水能河流觀”,僅看到河流提供能源的作用,而忽視了河流的生態作用,導致了某些人思維邏輯上的錯亂。
開發水電,誰最得利?
主張大力開發水電的一方,最大的理由就是建水電站特別是大型水電站,可以促進地方經濟發展,造福一方百姓。
何耀華以怒江水電開發為例,舉了一大串數字:
怒江十三級水電開發,年發電1029.6億千瓦時,每年可為全國人民創造價值342.3億元(電價0.35元/千瓦時,有效電量率90%),每年至少可增創國民生產總值5158億元(按每度電創造國民生產總值5元計);東部地區可減少火電投資850.7億元,每年節約標煤3705萬噸。
何耀華稱,對于怒江流域各民族人民而言,十三個梯級電站的開發,總投資896.5億元,如果2030年前全部建成,平均每年投入30多億元,國稅年收入增加51.99億元,地稅年收入增加27.18億元。巨額投資將擴大就業,按每投入20萬元就可帶來一個長期就業機會計算,896.5億元的總投資,可帶來448250個長期就業機會。同時,巨額投資還將帶來地方建材、交通等二三產業的發展,帶動地方GDP的增長,促進財政增收。
中共云南省委黨校教授繆家福認為,科學發展觀首先強調的是發展。“雖然增長不等于發展,但增長卻是發展的基礎,沒有經濟的數量增長,沒有物質財富的積累,就談不上發展。”
原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州長歐志明進一步解釋說:“怒江水能資源開發長期規劃與建設,相當于辦起一所建設大學,在中國乃至世界水電、環保前沿技術的引領下,培養出一大批工程、環保、經濟等建設和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出一大批有技能、守紀律的勞務大軍。”
但反對者們認為,水電開發的好處不能一概而論。
河海大學公共管理學院中國移民研究中心教授陳紹軍指出,水利水電工程的水庫淹沒區在上游,而受益區主要在項目所在地、下游或受電區、受水區。這樣導致由于居住的位置不同而效益分配不同,上游的移民可能因為土地淹沒和家園被毀而產生次生貧困,生活水平下降,下游居民獲得防洪、灌溉等效益,受電地區居民和企業因得到電力而獲得經濟社會發展的機會。
河海大學公共管理學院中國移民研究中心的一項調查表明,中國1986年以前建設的8.6萬座水庫,在產生巨大的經濟、社會效益的同時,也帶來了大量的水庫移民遺留問題,產生了數百萬人的次生貧困移民,引起了許多社會、生態、環境問題。
陳紹軍說,目前的水電效益分析中并沒有計入水電工程建設的全部代價,如果將水庫淹沒損失計入賠償費用,或將10年后期扶持費用計入,水電開發的經濟效益將大打折扣。
另外,環境污染、泥沙淤積、生物多樣性破壞、水庫淹沒造成文化財產的滅失、生態破壞、移民所在社區傳統文化損失等水利水電工程建成后帶來的損失難以定量,目前也沒有計入水利水電開發的成本。
“水利工程有程度不等的公益性質,但是水力發電站則基本是營利性公司行為。追求利潤最大化是市場經濟中所有企業的目標,包括國有企業。”中國社科院環境與發展研究中心沈可挺博士認為,水力開發受益最大的是水電開發商,必須打破現有的水電公司獨占水資源壟斷收益的不合理分配格局,確立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院長馬中教授近日也表示,水資源的重要性要超過化石能源,未來資源稅改革要考慮將水資源納入其中。
資源量能否等于可開發量?
主張大力發展水電的人認為,根據2001~2004年中國水力資源普查結果,中國水能資源理論蘊藏量為6.89億千瓦,其中可開發水電裝機容量為4.02億千瓦。西南是中國水能資源最富集的地方,四川、云南、貴州、重慶、西藏水力資源理論蘊藏量為4.9億千瓦,占全國71%,但目前開發程度還不足8%。
而中國目前的水電資源開發程度也不足25%,與世界水電開發先進水平相比,存在較大差距。加快水電資源開發,是提高中國水能資源利用效率的迫切需要。
“金沙江、瀾滄江、怒江流域的水能理論蘊藏量為8549萬千瓦,占云南省的82.5%,適宜建設若干高水頭的大型梯級電站,是云南水電資源開發的主力軍。”中國西南民族研究學會副會長馮建昆說。
不過,在鄭易生看來,中國水電建設已經由技術制約、投資制約、市場制約階段,發展到目前的生態制約階段。在這個階段,僅僅使用“技術可開發量”或“經濟可開發量”來判斷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水能開發現狀顯然是不夠的。
“因為那些在經濟上可開發的水能資源,如果突破了生態環境許可的界限,是不應當放在合理開發的范圍內的。”鄭易生說。
鄭易生同時認為,簡單的“水電開發率比較”不能引申出“水電大開發是合理的”結論,更重要的是具體分析,因流域制宜,因壩制宜。
西南地區是一個極為復雜多樣的地區,它的區情是什么?鄭易生說,“是其自然條件有好幾個‘最’,而不是一個‘最’。”
研究表明,西南地區是我國水力資源最富集的地區,但同時也是大型工程開發地質風險最高的地區,是世界公認的地球在生物方面最豐富和最脆弱的陸地生態區之一,它還是中國少數民族最聚集、文化多樣性最豐富的地區。
鄭易生認為,只看到河流的發電潛力而無視或貶低其他因素是危險的。“那種要在十五年中將數以百計的大型水電工程布滿西南地區每一條大江的計劃,是否經過了深思熟慮、深謀遠慮?”鄭易生說,我們反對的不是發展水電,而是有害的夸張和唬人。
針對水電開發的爭論,有專家表示,這種問題不僅要求多種知識的結合與多方利益的權衡,還涉及一系列深層次的問題。對于這樣復雜的問題,應防止任何理由的簡單化與情緒化,并警惕任何形式的傲慢與偏見。
鄭易生表示,在今天的時代,無論是誰,如果沒有對自己(部門、學科)之外的知識、對未來的不確定性、對人類未知領域的存在心存誠實與謙遜的態度,就算不上有科學精神的人,不論高唱“發展”還是“保護”,都可能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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