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市以“寧要青山綠水,不要污染的GDP”的可持續發展理念,堅持把渭河污染治理作為事關發展全局、事關人民群眾福祉的大事來抓。目前,全市建成城鎮污水處理項目14個,總投資8.37億元,提前一年完成了“十一五”城鎮污水處理項目建設規劃任務,實現了“縣縣建成污水處理廠”的目標,形成日處理污水能力33.9萬噸、日生產中水8萬噸,年可削減COD排放量3萬噸。
為克服資金短缺和產權結構單一,影響污水處理廠建設和運營的“兩大瓶頸”問題,咸陽市提出了以BOT模式尋求投資方、建設污水處理廠的思路。2003年3月,咸陽市與廣東新晟環保公司以BOT模式正式簽約東郊污水處理項目,當年開工建設,2006年10月正式投入運營,結束了咸陽市區生活污水直排渭河的歷史,僅此一項,每年可以減少COD排放量約8000噸。之后,投資1.2億元、日處理污水8萬噸的西郊污水處理廠也于2008年12月建成投運。禮泉縣以同樣的方式,投資2800萬元建成了全省首家縣級污水處理廠。全市其余11縣市全部以BOT模式,相繼開工建設城鎮污水處理設施。
建起的污水處理廠共同特點是企業建廠,政府建網;企業運營,政府監管;企業按標準排放,政府按達標水量付費。這種建廠模式在資金上解決了政府投資不足的問題,有效避免了“曬太陽”工程現象的發生,實現了污水處理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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