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常州市經過幾年努力,目前已形成以焚燒和綜合利用為特色的污泥處置模式。常州市固體廢物與輻射管理中心調查顯示,全市四大行業(污水處理廠、印染、電鍍和化工)年產生污泥約30.7萬噸,實際處置29.16萬噸,無害化處置率94.92%,市區(含武進區)基本實現四大行業污泥和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置率100%。
目前,全市已形成污泥無害化處置能力41.4萬噸/年以上,約為產生量的1.23倍。其中,市區已建成污泥焚燒處理能力900噸/日,建成綜合利用能力250噸/日。另外還建成安耐得、江蘇福昌危廢焚燒處置及裕和金屬電鍍污泥回收利用等項目。
全程監管,與信貸掛鉤,污泥無害化處置率為100%
常州市對污泥產生、處置和運輸單位實行全過程監管。2006年9月成立了市固廢與輻射環境管理中心,并對市區200余家污泥產生單位開展了全覆蓋檢查。為嚴防污泥隨意傾倒,常州市要求城區所有印染、電鍍污泥均委托市環保服務公司統一收集,再送處置單位處置;污泥產生、收集和處置單位均按要求建立管理臺賬。
同時,常州市每年在市政府和市環保局下達的目標責任書中,均將污泥規范處置列為重要目標,對各轄市、區政府及其環保局明確提出污泥無害化處置率為100%的考核要求。另外,將各企業污泥處置情況列為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化評審的重要依據,企業環境信息已進入銀行征信系統,與其信貸掛鉤,有力推進企業自覺規范污泥處置。
專項征收污泥處置費用,保障資金落實
按照"污染者付費,治污者受益"的原則,常州市落實了污泥處置收費政策,即在征收的污水處理費中提取0.2元/噸,列入財政預算專項用于污泥處置。今年常州市已通過市區水價調整方案,其中污水處理費由原1.15元/噸調整為1.40元/噸,提高0.25元/噸,進一步保障了污泥處置費用的落實。
同時,工業污水處理廠也正在開展調價的準備工作,以更好保障其污泥處置費用;所有鄉鎮建成區年內將開征污水處理費;根據省有關規定對所有污水處理廠征收氨氮、總磷超標排污費,增加環保補助經費的來源。財稅部門對污泥處置單位等實行稅收優惠,以降低污泥處置成本,減輕企業處置費用負擔。對污泥處置工作突出的單位,將在有關獎勵經費中給予適當補助。
拓寬處置覆蓋范圍,扶持污泥利用項目
目前,常州市已陸續建成23家鄉鎮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能力達14.3萬噸/日。下一步,將按照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貯存、處置的要求,把這部分污泥納入管理范圍,并逐步實現全市機械、鋼鐵、造紙、食品等行業污泥的集中處置。
為促進污泥處置市場化運作,常州市將對污泥處置過程中的資源化工程給予政策性引導,通過財政補貼等來引導企業安全處置。對電鍍污泥的綜合利用建立價格浮動機制,保證在金屬價格回落時電鍍污泥也得到綜合利用。
推進污泥處置利用項目,加快武進運村磚瓦廠300噸/日污泥制磚及金壇薛埠2萬噸/年污泥制陶等各類污泥綜合利用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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