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檢查《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工作部署會在省環保廳召開。參加會議的有江西省環保廳、交通運輸廳、監察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農業廳、國土資源廳、水利廳的領導及環保有關單位負責人,江西省環保廳副廳長譚今來主持會議。
此次會議旨在貫徹落實《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贛常辦文【2009】50號)及審議意見和吳新雄省長、孫剛副省長批示要求。與會代表圍繞《關于對〈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及審議意見進行調查處理的方案》進行了討論發言,統一了思想,明確了任務。與會代表表示,將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好各自的工作任務。
根據《方案》安排,分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和檢查階段三個階段進行。同時組成3個督查組,由環保廳、住房和建設廳、水利廳各派一位廳領導帶隊,赴8個設區市進行督查。督查組將聽取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匯報所在轄區涉及《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發現問題及建議分解表》整改落實情況,并查閱相關資料,深入實地現場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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