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鎮市擬上調供水價格的方案已敲定,并得到了上級物價部門批復。從12月1日起,該市將執行調整后的供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
據了解,此次調價,清鎮市居民生活、行政事業、工業、經營服務、特種行業用水價格分別由每噸1.09元、1.09元、1.15元、1.97元和8.60元調整為1.40元、1.70元、1.60元、3.10元和9.00元,市政用水征收標準按每噸0.60元執行。同時,執行居民生活和其他水類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分別為每噸0.70元和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