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處理費為什么要捆綁在水費里收取?這種方式是不是太粗暴了?”長沙市擬從明年起在水費中代收垃圾處理費的消息一經傳出,便引來市民熱議。目前,長沙正調研如何確定生活垃圾處理費用的標準。
“現行的垃圾處理收費方式,不但收費成本高,而且收繳率低。借助成熟的收費平臺如水收費系統來收繳,是理想的解決方式。”昨日,2009年中聯重科第三屆市長高峰論壇在長沙舉行,圍繞垃圾費征收、打造綠色環保城市等系列熱點議題,來自全國各地的40余名市長展開討論。
針對垃圾費征收這一熱點,華中科技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陳海斌認為,“借助成熟的水收費系統作為收費平臺,是解決當前垃圾處理收費問題的好辦法。”陳海斌說,通過水收費系統來收費,可保證收費的穩定性和可靠性。此外,將垃圾費并入水費系統收取,還可從技術角度杜絕拒交、漏交等現象及人為操作造成的不公正乃至腐敗行為。
具體該怎樣操作?答案是“水消費系數法”。居民用水與垃圾排放之間存在一定的相關性,通過調查分析,可找出不同垃圾產生源的垃圾排放量與其水消費量之間的換算關系,并用折算系數(單位水消費量所換算的垃圾量)直觀表示。
只要知道用水量,就可換算出相應的垃圾產生量;再乘上收費標準(或單位垃圾處理費),就知道用戶應交納的數額。“我們和中山市環境衛生管理處組成了課題組,確定了中山市垃圾產生量與水消費量的換算關系(折算系數)。如居民組水消費系數為3.49(公斤/噸),而工業組水消費系數為4.66(公斤/噸)。”陳海斌介紹,中山市自2005年8月1日起,在中心城區采用“水消費系數法”收繳生活垃圾處理費。2006年垃圾處理費實際收繳率達97%,而收費成本僅為1%。徹底解決了垃圾處理費收繳過程中的“收繳率低”和“收費成本高”的難題。惠州、深圳、來賓等已采用“水消費系數法”收繳垃圾處理費,同樣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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