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1月1日開始,中山將執行新的水資源費征收標準,以地表水為源水的城鄉生活取用水和生產、經營取用水收費標準分別將由現在的每立方米0.02元、0.025元統一上調為每立方米0.12元。昨日(11月9日,下同),記者從市水利局獲悉,廣東省物價局會同省財政廳、省水利廳今年3月份聯合印發了《關于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的通知》,要求全省從今年4月1日起執行,中山市從明年1月1日其正式執行新的標準。
據悉,雖然該標準增加的是供水部門的經營成本,但由于居民用水水價里包含了水資源費成本,因此,屆時居民用水水價很可能會隨之漲價。但是否漲價,如何漲價,還需市物價部門召開調價聽證會。
水利部門
水資源費新標準明年執行
昨日,記者從市水利局了解到,從2010年1月1日開始,中山將執行新的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城鄉生活取用水和生產、經營取用水收費標準將分別由每立方米0.02元、0.025元統一上調為每立方米0.12元;以地下水為源水的城鄉生活取用水和生產、經營取用水收費標準也將有大幅度的提高。另外,發電行業取用水的水資源費征收標準也得到明確。而農業灌溉、牲畜家畜飼養、水產養殖、農藥、化肥、農用薄膜生產取水則繼續暫緩征收水資源費。
由于新標準執行的時間跟全省有幾個月的出入,因此,接下來他們還將向省里面請示協調,看是否需補上這幾個月的費用,或拿出其他措施來完善、處理有所延后的問題。
供水廠
新標準將增加經營壓力
“新的水資源費征收調整是政府行為,由政府來主導,與我們的企業無關,我們一個部門或者企業不可能隨便提價,”大豐自來水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宇澄認為,以地表水為源水的城鄉生活取用水不一定直接導致終端的市民用水價格上漲,但是無疑會增加水廠和自來水公司的經營壓力。至于在明年1月1日執行新的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后,市民生活用水是否提價,還要看水廠和自來水公司、供水公司各部門的成本運營情況。
物價部門
將考慮水資源費上漲因素
中山市物價局相關人士表示,現在還沒有看到相關文件,如果是省下達的文件,中山市物價局將肯定會按照文件要求新的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執行。
對于此次水資源費上漲對各方的影響,市水利局有關人士告訴記者,于居民用水水價里包含了水資源費成本這一項,因此,屆時水資源費上漲的話,居民生活用水水價很可能也會“水漲船高”。如果中山市新的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在明年1月1日執行,那么,水價是否真要調,如何來調,中山市政府將會考慮10月30日的調整出廠水價聽證會上的各方意見,但主要還是要物價部門召開相應的價格調整聽證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