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河南省洛陽市環保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今年以來,洛陽市實施地表水環境質量與財政掛鉤制度,有力地推動了流域水環境質量的改善。
年初,洛陽市政府印發了《洛陽市地表水環境質量與地方財政掛鉤辦法》,對全市13個地表水責任目標斷面試行水環境質量與地方財政掛鉤制度。今年1~9月,全市共扣繳各縣(市)生態補償金141萬元。
經過近一年的實踐探索,洛陽市水環境質量明顯好轉。今年1~9月全市地表水出境責任目標斷面水質化學需氧量和氨氮達標率為100%,城市區飲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質累計達標率為100%。
洛陽市環保局長李明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洛陽市將參照河南省流域生態補償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完善出境水質與財政掛鉤制度,努力探索符合洛陽市實際的環境經濟政策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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