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昌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南昌市城市湖泊保護條例》實施四年來情況的報告,認為南昌市在開展湖泊保護規劃、湖泊截污治污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實施《條例》的過程中,對城市湖泊的保護力度亟須加大。
據了解,今年年初以來,南昌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對該市東湖區、西湖區、青云譜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紅谷灘新區、南昌縣以及贛撫平原水利樞紐工程的11個湖泊(水系)逐一進行了檢查,發現該市在保護城市湖泊中,仍然存在不少問題。
管理體制不順。據省贛撫平原水利工程管理局反映,向南昌提供環境供水的五干渠加固整治擴建后,增加了向南昌市環境用水功能,但由于供水工作涉及該市水利局、市政公用管理局、環保局、東湖區、青云譜區、青山湖區、高新區等多個單位和部門,致使城區內供水調度各行其是,供水計量和水費收取糾纏不清,渠道維護管理責任不明,出現了閘亂開、水亂放、渠道無人管的無序現象。有的渠段常年無水補入,無法活化,甚至淤塞嚴重,雜草叢生,變成了附近工廠隨意排放污水、居民傾倒垃圾的“龍須溝”。供水管理混亂已成為影響城區水體活化和工程景觀的制約因素。
部分湖泊污染、淤積嚴重。據悉,該市32個湖泊重度污染的比例占16%,有的湖泊水質仍呈下降趨勢。如艾溪湖由于幸福渠沿岸數十家企業如惠泉啤酒等未經處理的污水直接排入的影響,污染問題十分嚴重;撫河沿線還有26個排污口沒有封堵,常年排入生活污水;贛撫平原西總干渠蓮塘上游段英雄開發區內,多家養殖企業擅自向渠內直接排放糞便污水,不但影響沿渠20余萬居民的生活飲用水安全,而且使引進城的活水也成了污水。
湖泊規劃相對滯后。雖然《條例》已出臺4年,但總體規劃尚未進行,藍線(水域控制線)規劃尚未完成,由此帶來的劃界、設置界牌工作也進展緩慢,導致湖泊及其沿岸的保護、開發、建設,還處于各自為戰的狀態,出現湖泊保護隱患多、漏洞多。
占用湖邊綠地的行為偶有發生。《條例》施行以來,雖然違法填湖的現象基本得到遏制,但個別違法傾倒渣土、垃圾,以及占用湖邊綠地現象還時有發生。如象湖景區周邊緊鄰多個自然村、居住區,居民經常將生活、建筑垃圾倒入湖內及周邊綠化帶內,有些村民甚至擅自占用景區綠地開墾菜地。
針對此次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南昌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根據該市目前部分湖泊污染嚴重、水質不斷惡化的現狀,城內湖泊應全面截污,對艾溪湖、象湖、撫河等湖泊抓緊進行搶救性整治;要加快污水處理工程的建設,提高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已計劃的要加快實施,在建的要加快進度,盡早見效。
同時,他們建議要結合機構改革,完善水資源管理體制,實現水資源、水環境、水調配一體化管理,以明晰職責,避免推諉扯皮。在湖泊保護規劃工作中,要突出對環境影響的評價,由那種只對單個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轉變到對發展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從源頭防止對湖泊可能造成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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