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訊 (記者王 映)哪個地區完不成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哪個地區將面臨嚴厲處罰。在6月10日召開的全省環境綜合整治暨污染減排會議上,副省長張大衛表示,我省將對不能完成環境綜合整治和年度減排任務的地區,一律實施區域限批、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資格的處罰,其主要負責人不予提拔重用,調離或轉任的要跟蹤處理;對不能完成任務的重點企業,一律暫停新建項目和新增用地的審批或核準。
張大衛表示,要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運營,避免“曬太陽”工程發生;要繼續深入開展重點流域環境綜合整治,賈魯河鄭州段、衛河新鄉段、惠濟河開封段水環境質量得不到有效改善,將堅決否決政府責任目標;要加強燃煤電廠脫硫設施建設,今年11月底前,所有裝機容量在12.5萬千瓦以上的機組,必須建成脫硫設施。
張大衛強調,淮河流域是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后,對于淮河流域出境斷面水質仍然不能穩定達標的省轄市,要實行黃牌警告、區域限批,并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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