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天津視窗2月21日電:2008年2月18日,天津市環保局與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頒布實施《天津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08)(以下簡稱新《標準》)。新《標準》將提高本市污水排放標準,加大污水處理廠和收水管網的建設力度。這將更有利于我市地表水環境質量的改善,在促進污染物減排,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態環境和建設生態城市中發揮重要作用。為了讓廣大讀者更深入地了解新《標準》,現就新《標準》出臺的背景、新規定、新標準等問題加以解讀。
新《標準》制訂的背景是什么?
“十五”期間,我市的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成功創建環境保護模范城市。2006年,國務院將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納入國家發展戰略,未來,以濱海新區為龍頭的天津市將成為我國經濟發展新的增長極,大規模的產業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已經逐步展開。同時,市委、市政府在成功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的基礎上提出了建設生態城市的目標,未來5到10年將是天津經濟發展和生態城市建設的關鍵時期。
天津位于海河流域下游,上游來水較少且已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在水資源短缺和水環境污染雙重壓力下,我市水環境保護的任務十分艱巨。同時,國家提出了“十一五”期間污染減排的強制約束性指標。我市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通過環境優化經濟增長,加強污染治理,為濱海新區快速發展騰出更大的環境容量、更多的發展空間,實現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和率先發展。
我市一直采用國家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以下簡稱“國標”)。該標準頒布于1996年,距今已十二年,“國標”中有些指標已不能滿足我市的水環境管理和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的實際需要。特別是,“國標”中未對污水處理廠進水的氮、磷做出要求,加大了污水處理廠脫氮、脫磷的負擔,而氮、磷超標又是渤海天津近岸海域環境質量惡化的重要因素。
為支持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和天津生態市建設,彌補現行“國標”的不足;實現污染減排目標,改善我市水環境質量,制訂《天津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勢在必行。
制定《天津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意義?
我市制訂地方《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重要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十一五”期間,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計劃削減10%,這期間,本市經濟將飛速發展,這勢必增加污染物排放。因此,提高污染物排放標準,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是確保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前提下,完成減排指標的重要舉措。
第二,環境容量如同土地一樣是有限資源。我市水環境容量有限,要在有限的環境容量中取得更大的經濟發展,就一定要“嚴控污染總量、騰出環境容量、用好資源容量”,就要依靠淘汰落后產能騰出容量、依靠結構調整分解降低總量,要實現經濟增長方式從“四高一低(高投入、高增長、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向“二高三低(高增長、高效益、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的轉變。
第三,我市的水資源短缺的問題是不容忽視的。通過大幅度提高污水排放標準,一方面可以改善地表水環境質量,另一方面可以改變目前處理后的污水直接排放的方式。今后,污水處理廠的尾水可以根據需要回用于工業、綠化、市政雜用、河道景觀補水、農業灌溉等,經深度處理以后還可以作為生活雜用水使用,實現污水的資源化,緩解我市水資源短缺的壓力。
新《標準》規定了哪些指標?與國家標準相比嚴在什么地方?為什么?
“國標”中規定了69種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共70項指標,而新《標準》只規定了6項基本項目,包括: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總磷、懸浮物和最高允許排水量。這6項指標既是影響我市地表水環境和海水環境質量的主要污染物,也是國家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中要求的項目。同時,考慮到我市長期嚴重缺乏生態補充水的現實,對污染減排和預防環境水體富營養化意義重大。新《標準》中的6項指標均是“國標”中的已有指標,其余沒有在新《標準》中規定的指標仍執行國家標準。
從全國水污染管理實踐來看,未進入工業園區的分散污染源排放是影響地表水環境質量的最重要因素,由于這些污染源位置分散,排放隱蔽,環境監管難度大,違規偷排現象十分突出。與現行的《國家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相比,新《標準》對直接排放的污水排放標準進行了更加嚴格的規定,如化學需氧量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一級標準值由現行“國標”100毫克/升提高到50毫克/升、二級標準值由150毫克/升提高到60毫克/升,分別提高了50%和60%。這主要考慮了三個方面:一是分散源與污水處理廠排水限值取得一致,體現了公平性原則;二是符合此標準限值的排水,更加接近于環境質量標準,對地表水環境質量的影響將會很小,有利于我市地表水環境質量的改善;三是達到本標準一級標準的廢水已可滿足回用水條件,則可以達到鼓勵分散源進行廢水回用的目的,并且,達到二級標準的廢水也滿足了農用水標準,可以實現污水資源化。
新《標準》通過對直接排放的污水從嚴控制,直接強化了環境管理,通過提高環境準入門檻,促進一些深度治理成本較高的企業向工業園區搬遷;也促進企業采用清潔生產工藝,改變污染型的落后工藝,實現產業升級;促進一些環境容量占用嚴重、經濟總量較小、治理無望的企業盡快關停,從而為濱海新區騰出更多的環境容量,為全市更多企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環境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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